1.就醫掛號:在醫院門診掛號後,將醫保卡交給醫院工作人員,醫院工作人員通過醫保系統查詢醫保信息;
2.支付:根據醫保信息,醫院工作人員會告知需要支付的自付金額,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銀行卡支付;
3.看病:醫生會根據病情開具相應的處方或醫療項目清單;
4.報銷:妳拿到處方或醫療項目清單後,就可以去醫院的醫保窗口報銷了。醫保窗口的工作人員會根據醫保信息直接將報銷金額打入醫保賬戶。
如何使用醫保卡:
1.持有醫保卡的人在定點醫院看病時,可以用醫保卡直接在POS機上刷卡,不用住院,即付診療費和藥費。註意醫保指定的窗口,醫保卡不能用於取現或轉賬;
2.醫保患者在醫保定點醫院住院的,可以發放醫保卡,由醫保統壹結算系統讀取參保人信息,辦理住院號。出院結算的時候,醫保系統不會收妳應該報銷的部分(也就是已經報銷了壹部分)。具體報銷比例因地而異。壹般按照實際支出的金額,比如花壹萬報銷比例大概在55%-65%;
3.在醫保定點藥店,買藥可以直接用醫保卡支付。但是要保證醫保卡裏有足夠的錢,錢不夠就自己去補;
4.醫保卡在實名制登記的醫保定點醫院使用,只有我可以用,其他人不能借。同樣,用別人的醫保卡,也不能用。
綜上所述,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地區的醫保政策可能不壹樣,具體報銷程序和標準也可能不壹樣。所以報銷前最好了解壹下當地的醫保政策,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第十三條
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工資總額的構成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國家有關財務規定收取。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計入個人當期工資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用人單位不得以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為由降低其工資標準。
第四十壹條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計劃、經貿、財政、衛生行政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計劃、財政、衛生行政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使用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統籌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