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生產線布局圖、企業布局圖、要求對方購買原料的證明、質檢報告等。,壹式三份,裝訂成冊,報省局審核。
材料符合要求的,現場核查,3個月左右拿到生產許可證。但是白酒和酒精現在是國家限制行業,沒有證書申請的可能性很小。另外,也可以通過並購或者控股的方式獲得。
酒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19版)
壹般規則
第壹條為做好酒類生產許可審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酒類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與《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配套使用,適用於酒類生產許可審查。
第三條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酒類,是指以糧食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麩曲、酒曲為糖化發酵劑,經蒸煮、糖化、發酵、蒸餾、釀造、勾兌而成的蒸餾酒。類別號為1501-1。
第四條本細則正文中引用的文件和標準通過引用成為本細則的內容。所有引用文件和標準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訂版)適用於本細則。
生產現場
第五條企業的選址設計、工廠環境、功能區域劃分、建築結構和輔助生產設施應當符合相關標準。
第六條生產場所壹般應當具備與生產相適應的原輔材料倉庫、原料粉碎車間、制曲車間、釀酒車間、酒倉庫、包裝車間、成品倉庫和更衣室。
第七條酒糟應存放在適當的地方,便於銷售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