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風箏
抓鳥
石弩
~鬥蟋蟀
皮影戲
黏土
踢毽子~ ~ ~ ~。。。。。。。。。還有什麽扔鍋的,打吧~這是我隨便想的。這裏有壹些專業資料給妳。
中國社科院的白偉國最近在《文史知識》壹書中介紹了幾個古代的兒童遊戲。現在我就介紹壹兩個。
壹個是搶窩。搶窩需要壹個毛球,毛球是壹個用毛發包裹,用皮革包裹的球,可以踢,也可以玩,很好玩。壹個巢就是壹個洞,壹個毛團紮進去的洞。誰用手肘棍把毛球擊進洞的次數最少,誰就贏。這種遊戲是打馬球的副產品,古代稱之為“打球”或“打弓”。它來自西域,盛行於唐代。但打馬球需要很大的場地和訓練有素的馬匹,運動激烈。經常發生馬壞了,人受傷的情況,顯然不適合兒童遊戲。不騎馬,在地上挖個洞當球門,兩個人用球桿就可以玩,比較適合不擅長騎術的女人和小孩。當時稱之為“踩”或“白打”。元代記載打丸(即打球)的專書《丸經》記載“有立、蹲、行、飛者。站得遠,蹲得近,走得暢快,有阻力就飛。”站著打叫“梆梆”,“十為滿,八為中副,後為小副”。下蹲被稱為“公園棍”,“現在也說是減膝。”棍,鷹嘴,下蹲時。“好吧,用棍子打。飛著玩的叫“公園棍”,也就是單手勺棍。因為球棒有十多種,所以球場上有“陪練”(球童)幫忙。”公園球棍在皮包裏,球桿和勺子在籃子裏。元代的章昊在《瞿霞》中詳細記錄了演奏方法和規則。比如開球以“壘”為基礎,“縱橫腳未滿”。如果把球放在地基上,它就不能再動了。如果是被風吹的,就要宣布“風落”。如果沒有聲明“風落”或自行移動,則認為球已被擊中。這叫“因動而擊”。球棒選到上位後,就不能換球棒了。改了就輸了。這就叫“爭權不容易”。其他的,比如用棍子把球打到窩裏,輸了,等等,都有很多嚴格的規則。
二是學習表演。古代有“參軍”之說,是唐代參軍劇中角色的名字。那時候的劇比較簡單,只有兩個角色:參軍和鸛。參軍是壹種類似於軍事參謀的官名。沒有固定的位置,可以根據需要隨時設置。在戰爭頻繁的時候,比如漢末和魏晉南北朝,它的地位非常重要,甚至可以直接協助國王起草文書指揮作戰。在相對和平的年代,其地位並不那麽重要,比如《舊唐書》?在正史記載中,其官階列為“正八品以下,正八品以上”,是壹種官階極低的官員。還在軍旅劇中扮演下級官員的角色,所以叫參軍。鸛鳥扮演了壹個童子的角色,頭上綁著角,穿著我們的衣服,被訓誡參軍。但按照滑稽戲的傳統習慣,專橫傲慢的角色往往會在最後露出破綻,受到被他欺負過的角色的嘲諷,所以鸛鳥可能是壹個棉花裏藏著針的機智角色。也許這個人物的發型和衣著與壹種叫鸛的猛禽相似,所以叫鸛。因為鸛鳥扮演了壹個孩子的角色,孩子們很樂意模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