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朝禮部的基本設置
唐朝禮部:禮部尚書壹員, 正三品。侍郎壹員, 正四品下。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禮儀、祭享、貢舉之政令。其屬有四:壹曰禮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總其職務,而行其制命。其科有六:壹曰秀才, 試方略策五條。此科取人稍峻,貞觀已後遂絕。二曰明經,三曰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書,六曰算。
宋朝禮部:元豐改制後禮部有3個下屬部門祠部、主客、膳部。尚書、侍郎各壹人,郎中、員外郎四司各壹人。元佑初,省祠部郎官壹員,以主客兼膳部。紹聖改元,主客、膳部互置郎官兼領。建炎以後並同。
明朝禮部:尚書壹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壹人,正三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壹人,正五品;員外郎壹人,從五品;主事壹人,正六品。正統六年增設儀制、祠祭二司主事各壹人。又增設儀制司主事壹人,教習駙馬。弘治五年增設主客司主事壹人,提督會同館。所轄,鑄印局,大使壹人,副使二人。萬歷九年革壹人。
清朝禮部:禮部尚書,左、右侍郎,俱滿、漢壹人。其屬:堂主事,清檔房滿洲二人,漢本房滿洲、漢軍各壹人。司務,滿、漢各壹人。筆帖式,宗室壹人,滿洲三十有四人,蒙古二人,漢軍四人。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郎中,滿洲六人, 典制、祠祭,各二人,餘俱壹人。 蒙古壹人, 主客司置。 漢四人。 司各壹人。 員外郎,宗室壹人, 主客司置。 滿洲八人, 典制、祠祭司各三人。餘俱壹人。 蒙古壹人, 祠祭司置。 漢二人。 典制、祠祭司各壹人。 主事,宗室、蒙古各壹人, 精膳司置。 滿洲三人, 典制、祠祭、精膳司各壹人。 漢四人。 司各壹人。 印鑄局,漢員外郎、滿洲署主事、漢大使, 未入流。 各壹人。堂子尉,滿洲八人。 七品二人,八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