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的習俗,只要是來自中國的,肯定都有所耳聞。纏足本身就是男尊女卑傳統觀念的產物。
先拍張照感受壹下。
纏足的起源眾說紛紜,有的追溯到古代大禹時期,有的晚至隋唐五代。其中的故事很多,我給大家講壹個更為大眾所知的。
漢朝的趙,人盡皆知,身姿奇佳,身姿輕盈,還會跳掌舞。而這種掌舞自然不僅僅是輕姿勢就能完成的。想象壹下妳38歲的腳站在別人手裏?這是什麽味道?
據說這三寸金蓮是因為趙跳了掌舞,讓皇帝高興。之後民間女子紛紛效仿,將腳裹成小腳,希望能討皇帝歡心,後來逐漸成為民間傳統。
當然,這只是傳說,為什麽纏足的來源不優雅。
提到纏足對女性的殘酷就讓人心痛。
在女人骨骼還在發育的十壹二歲的時候,用布裹住腳是脫不下來的,而且是壹層壹層的,不留空隙。
纏足的年齡是十幾歲,但要求的腳是小腳,這就涉及到如何把大的變小。
所以,纏足的第壹步是把腳底裹成壹個球。
那個時候孩子正在長大。試想壹下,晚上快速生長帶來的腿骨疼痛還沒有消散,還會有下壹波腳被捆綁的疼痛。腿的痛是生長期骨頭拉長,腳的痛是骨頭被束縛,彎曲,無法生長的痛。
生長季結束,揭去布條,不再生長的不是六七歲孩子的腳,而是已經被包裹、不為人知的畸形腳。
骨頭被勒死在幾層布下面。
有那樣的腳,妳不能走很長時間,更不用說在地裏幹活了。這進壹步加深了女性對男性的依賴,進壹步鞏固了男性的社會和家庭地位。
如果只是以上情況,還行,女性纏足往往伴有膿液、炎癥、潰爛。白布條被血染紅是常有的事。其中的痛苦壹定是只有目擊者才能說出來的。
女性纏足的習俗可以追溯到男尊女卑的觀念。統治者喜歡小腳的女人跳舞,於是大臣和官員紛紛效仿,百姓也願意聽從皇帝的意願。
其次是文人的審美,大多很高雅,喜歡精致小巧的東西,女人就像金絲雀,會打扮的很漂亮。如果妳頭上掛著玉簪,耳朵上掛著寶石紅,脖子上掛著金鳥。各種美好的元素匯集在壹起,結果壹雙38碼的粗布鞋穿在我腳上,真的很不好看。文人的審美進壹步推動了“小腳”的盛行。
至於發起人,壹定不是女方本人。古代社會有多少人會問女兒家,妳會喜歡嗎?而且就算問了,又有幾個人能站出來反對?
這種撕骨的痛,全交給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