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印度教簡介
印度教源於古印度韋陀教及婆羅門教,是世界主要宗教之壹,主要流行於印度,在歐洲的英國,南亞的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東南亞的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北美的美國、加拿大也有很多信徒。也代指印度文化圈內所產生的宗教。它擁有10.5億信徒(1993年統計數),僅次於擁有15億信徒的基督教、11億信徒的伊斯蘭教。所謂“印度教”是產生於印度文化圈上的宗教、哲學、文化和社會習俗的綜合稱謂,它的信仰、哲學、倫理觀點等復雜多樣,甚至相互矛盾。而且有很多思想於中國的本土宗教道教不謀而合。如“梵我壹如”、“上梵”“下梵”、“上智”“下智”等等。印度的社會等級、集團和不同的文化階層有著各自相異的信仰和實踐,這種綜合性、多樣性使人們很難對印度教的信仰和特征作出公認、明確的定義。
二、佛教簡介
佛教距今三千多年由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境內)王子喬達摩·悉達多所創(參考佛誕)。西方國家普遍認為佛教起源於印度,而印度事實上也在努力塑造“佛教聖地”形象。這使得很多人產生佛祖降生在印度的錯覺,這讓尼泊爾民眾壹向不滿。
佛教也是世界三大宗教之壹。佛,意思是“覺者”。佛又稱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世尊。佛教重視人類心靈和道德的進步和覺悟。佛教信徒修習佛教的目的即在於依照悉達多所悟到修行方法,發現生命和宇宙的真相,最終超越生死和苦、斷盡壹切煩惱,得到究竟解脫。
佛姓新稱喬達摩(S. Gautama, P. Gotama),舊稱瞿曇;因為他屬於釋迦(Sākya)族,人們又稱他為釋迦牟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