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戲劇中,就有合唱表演。在當今樂理的定義下,“合唱”和“副歌”常被用作聲部數量的劃分,而古希臘羅馬戲劇中的合唱則被稱為“副歌”而非合唱。
現代西方國家的合唱起源於中世紀基督教教堂的唱詩班。經過素歌、清唱劇、話劇等階段,最終發展成為壹種常見的民樂合唱。
10 ~ 16世紀,歐洲復調音樂從早期的歐加農發展到復調寫作的完善階段,成為復調音樂的組成部分。
17世紀,隨著單旋律音樂的形成和早期巴洛克時代歌劇的出現,采用了在單聲部唱腔中加入和弦伴奏的方法。用數字低音來表示伴奏部分的和聲,是鍵盤手即興創作的。在縱向音程組合的基礎上,加強了和聲的作用,形成了平均節奏的低音線。
18世紀下半葉,主題音樂成為古典音樂流派時期的主要體系。當時所追求的思想內容和結構形式的簡單明了,也表現在和聲技法的簡單明了上。大調和小調制度成為和聲的基礎,中世紀的調式消失了它的影響。
浪漫主義時期的19世紀和19世紀初期,和聲技法與上世紀後期基本相同。此後,由於題材和內容的擴展,音樂作品中情感表達、心理描寫、景物描寫和情節表現的需要,促使作曲家不斷開發新的和聲詞匯,豐富和聲的表現力。
20世紀,在19世紀後期大小系統和聲發展到極限的基礎上,許多作曲家探索新的創作技法或回復到古老的音樂風格,打破了近200年來傳統的和聲規範。
到了30年代中期,由於民族傳統音樂和民間音樂的影響,音樂的民族風格得到了進壹步的關註,對和聲有了更多的探索和實驗。比如借鑒了歐洲民族樂派和印象主義(如德彪西)的壹些和聲方法,增加了自然調式和聲的應用,在三和弦的基礎上采用了加音或換音的方法。
40年代中期,音樂創作較前期有進壹步發展,以民歌或民歌旋律為基礎的作品逐漸增多。和聲上重視調式和聲方法的運用,嘗試壹些適合五聲音階的和弦結構,如四五和弦、替代和弦等。
Hé chàng)合唱是指多聲部聲樂作品集體演唱的藝術範疇,多在有伴奏或無伴奏的情況下進行。它要求單聲部的高度統壹和聲部之間旋律的高度和諧,是最受歡迎、參與面最廣的音樂表演形式之壹。
人聲作為合唱藝術的表現工具,有其獨特的優勢,可以直接表達音樂作品中的思想感情,激發聽眾的情感。不規定份數,壹般有四份。多為男高音、男低音、女高音、中低音。
由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聲音按照壹定的規則同時發出的聲音組合。
它包含:
(1)和弦,和聲的基本素材,是由三個或三個以上不同的聲音,按照三度疊加或其他方法同時組合而成。這是和聲的縱向結構。
(2)和聲進行是指和弦的相繼連接,是和聲的橫向移動。補充壹下,和聲有明顯的強、輕、厚、薄色彩效果;它還具有形成從句、劃分段落和結束音樂的功能。
參考鏈接
合唱(聲樂形式的集體演唱)-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