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賽人從未建立過自己的國家,加之恪守民族傳統,刻意與主流社會保持距離,因此處處被視為“二等公民”。
據德國文件記載,1423年,德國國王西吉斯蒙德準許外國吉普賽人在其轄區內居住,所有入境的吉普賽人都獲得相當於居留卡的“保護證”。有了這種“保護證”,吉普賽人就可以在歐洲的哈布斯堡領地自由往來。可惜吉普賽人的這個黃金時代不到百年。15年底,德國取消了吉普賽人的“保護證”,並下令驅逐全國所有吉普賽人,違者將被處死。
不僅德國驅逐吉普賽人,歐洲其他國家也采取了同樣的驅逐政策。當時反對吉普賽人的理由大致是:感染黑死病、瘟疫、霍亂、偷竊、施行巫術,甚至被視為土耳其人和猶太人親屬的間諜,都對他們懷有敵意。此後,吉普賽人不斷地從壹個地方遷移到另壹個地方,他們的棲息地總是在與世隔絕的荒野裏。
吉普賽人遭受的最大迫害無疑是納粹德國的大屠殺。從1936開始,德國的“種族法”就涉及到了對吉普賽人的排斥,全面的迫害從1942 12 16開始。這壹天,納粹德國內政部長赫爾姆萊斯親自簽署了全面逮捕吉普賽人、混血吉普賽人和非德國吉普賽人的命令,下達給當時德國占領的歐洲各國。吉普賽人因此成為任意屠殺的目標,他們中的大多數被關進集中營死去。
據估計,戰爭期間,死在納粹政府種族法下的吉普賽人可能在50萬左右。諷刺的是,德國人以身為雅利安人為榮,還編造了壹套似是而非的種族理論,他們大規模屠殺的吉普賽人也是雅利安人。
吉普賽人作為壹個天生的流浪民族,有著強烈的民族性格。他們排斥其他文化和自己的變化,內心保留著壹些對流浪的浪漫向往。另外,長期處於底層,沒有歸屬,沒有棲身之所,無論走到哪裏,總會引起當地居民的鄙視甚至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