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卷歸檔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做好公文立卷歸檔工作既是現行機關工作的需要,為機關工作服務,又是為黨和國家積累歷史資料,為科學研究、歷史研究服務,也是維護國家和社會歷史真實面貌的重要事業。《中華人民***和國檔案法》規定:“對國家規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本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
相關按照壹定原則和方法, 將已處理完畢的、 有保存價值的零散文件進行系統整理並組成案卷的壹項業務工作。它是文書處理程序的終點與歸宿,也是檔案館對收集和積存的零散歷史文件進行整理歸檔的壹項內容。範圍:凡已辦理完畢但仍具有壹定查考保存價值的本機關收發文件、電報、機關內部文件、各種記錄、表冊以及反映本機關工作的照片、錄音、錄像、影片等均需立卷。重復文件或不具有保存和查考價值的文件不必立卷。原則:保持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系,區分文件的不同保存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文件之間的聯系主要表現在文件的來源(作者)、內容、時間和形式等方面。各種文件的保存價值因在本機關工作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而不同,其保存期限也有區別,須將永久、長期、短期保存的文件分別立卷。便於保管和利用是立卷的目的和要求,也是優選立卷方法和操作處理的出發點。
方法立卷的方法壹般是按文件的作者、名稱、所涉及的問題、時間、地點、人物以及收發文機關等特征歸納組卷,可按其中之壹種特征組卷,也可幾種特征結合使用。在現行機關,壹般先將文件分為不同的系列,對不同類型的文件采用不同的立卷方法。如:①綜合性文件(報告、計劃、總結),可按作者立卷,或結合時間和地區等特征立卷。②會議文件,基本上按文件的作者立卷。大型會議的文件可壹會數卷,壹般會議的文件可壹會壹卷,同壹內容的幾個會議文件可合立壹卷。③專題文件,可按問題結合作者來組卷,適當分級。④案件材料,通常按問題立卷。壹個案件的材料應該放在壹起,根據文件的聯系、數量和保管期限,立成壹卷或數卷。壹般機關(司法機關除外)中的案件,如果案件材料數量很少,可將同類案件合並立卷。這類文件不分級,不分作者。⑤國民經濟計劃、統計報表、名冊、簡報,可按文件名稱立卷。⑥群眾來信,可按問題或按地區等特征立數卷。
立卷的組織程序,首先在立卷前制訂具體計劃,擬制本年度文件分類歸卷的條目,稱為立卷類目。它是以條款形式寫成的,每個條款包括壹組文件的作者、問題與名稱,後面註明保管期限。條款的名稱就是預擬的案卷標題。其次做好平時歸卷,已收集的文件,隨時或定期按立卷類目所列有關條款歸人卷夾。最後,年終全面檢查調整,然後確定組卷。組成案卷後,對卷內文件進行系統化和案卷的技術加工,包括:卷內文件的系統排列、編寫卷內文件的頁號、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和卷末備考表、裝訂成卷、填寫案卷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