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四川省律師法律服務收費指導標準(試行)》rn (1)代理民事訴訟、仲裁案件rnrn1。不涉及產權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30000元/件,可合理上調。Rnrn2。涉及產權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按比例累計收費:RN (1)低於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的部分收費8%-1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65438+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Rn (2)為7%-9%;rn(3)5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為6%-8%;Rn (4) 654.38+0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為5%-7%;rn(5)500萬元至1萬元(含1萬元)為4%-6%;rn(6)1,000,000元至2,000,000元(含2,000,000元)為3%-5%;rn(7)2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為2%-4%;rn(8)5000萬元以上為1%-3%。Rnrnrn3。以上兩項收費標準是民事訴訟案件壹審的收費標準(民事訴訟案件包括律師僅代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的案件)。單獨代理二審、再審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的,或者拒絕執行、撤銷仲裁裁決的,按照上述壹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同壹律師事務所再次代理同壹案件不同審理階段的,可給予不超過50%的折扣。本訴訟既代表反訴又代表反訴的,反訴和反訴根據標的金額酌情降低民事案件壹審收費標準。Rnrn4 4。涉外案件(含涉港澳臺案件)收費標準原則上參照壹審階段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執行。涉及多語種法律服務的,可以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收取不超過3倍的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律師事務所也可以向外國或者港、澳、臺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咨詢確定收費數額。Rnrn5 5。對重大、疑難、復雜的民事訴訟和仲裁案件,收費標準可在壹審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提高不超過3倍。下列案件為重大、疑難、復雜的民事訴訟、仲裁案件:RNRNN (1)為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受理的第壹審案件;涉及三方或多方的Rn(2)案件;Rn(3)知識產權糾紛、不正當競爭糾紛、商譽權和名譽權糾紛;Rn(4)取證困難的案件;(5)新的案件類型;Rn(6)涉及兩種以上法律關系的案件;(七)涉及專業知識、需要非法律專業知識人員協助的案件;(八)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認為重大、疑難、復雜的其他民事訴訟和仲裁案件。Rnrnrn6。風險代理收費可以在民事訴訟和仲裁案件中執行。涉及財產關系的,風險代理費標準為爭議標的的6%-30%,基本代理費可按案件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案件受理費收取。原則上不能采用不收取基本代理費的全險代理方式。Rnrn7。民事訴訟和仲裁案件可以按時間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標準為500元-3000元/小時,符合上述第5項的情況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收取不超過2次的費用。RNRNRN 8。執行案件:RNRNRN (1)單獨承辦的執行案件,按照執行標的金額和壹審階段收費標準收費;Rn(2)承擔壹審或二審的案件,原則上按照執行標的金額,按照壹審階段收費標準的50%-80%收取。難度較大、執行程序復雜的重大執行案件,按照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費;Rn(3)代理執行案件也可按風險代理或時間按上述收費標準收費。Rnrnrn9。代理民事上訴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費。對復雜疑難案件,收費不得超過1.5倍,也可按上述規定進行風險代理或計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