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僅僅是央企和國企不會隨意開除員工,即便任何企業都不會隨意開除老員工,只不過央企和國企表現得突出而已。要說原因,也不過有以下幾點:
1、傳統習俗。國企幾十年來有壹個優良傳統,就是講求社會主義大家庭,人人都要有飯吃,不會讓人餓肚子。如此,就是不會輕易開除人,開除人就意味著員工要餓肚子,與國企的優良傳統不相符,甚至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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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性質。無論是央企,還是國企,都是國家所有,國家是勞苦大眾的,是絕大多數人民群眾的。如果將絕大多數勞苦大眾的壹分子開除,有違央企和國企的工作性質,這與央企和國企的所有權和組辦性質不相符合。
3、穩定因素。開除壹名員工,影響壹個甚至幾個家庭的日常生活,就會給企業埋下隱形炸彈,會給企業造就不穩定因素,告狀、上訪等麻煩事情就會不絕如縷,給企業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4、法制因素。對於央企和國企來說,內部制度比較規範嚴格,開除壹個員工需要履行相當復雜繁瑣的程序,不像民營或者其它企業,勞資雙方壹言不合就開除員工,壹言不合就辭職,比較隨意。央企和國企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序,否則,斷然不會輕易開除員工。
5、管理原因。既然央企和國企是勞苦大眾的,不是某個人或者組織的,就不免存在管理者不負責任的行為和現象。壹方面是管理者說了不算,要靠企業民主管理渠道開除員工,另壹方面,管理者認為反正不是自己的企業,犯不著壹味較真得罪人。
說壹千道壹萬,還是央企、國企的性質決定了其不會輕易開除員工,但這也僅僅只是個別現象。哪天,壹旦某位員工違反了法度,仍然逃不了開除的命運。所以,甭以為央企、國企就是大車店,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自由散漫,甚至做壹些出格的事情,那樣,遲早會遭到開除之類命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