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規範是首個國家行業標準,填補了國內外綠色礦山國家行業標準的空白,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王良壹開始就表示,標準是在借鑒國外經驗、總結661綠色礦山試點的基礎上制定的,涉及礦區規劃布局、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科技管理、數字礦山、企業管理、社會責任等多個方面。這些內容在不同的政策、標準和規範中都有要求,但整合成壹個體系。
“綠色礦山的概念從2007年提出以來,經歷了概念、形成(探索)、成長(示範)階段。《規範》的發布標誌著綠色礦山進入全面建設階段,意味著綠色礦山在技術、設備、工藝、企業管理、人的認識等方面都進入了成熟階段。社會上很多人對綠色礦山的認識還停留在地面環境美化和礦區布局的層面。《規範》可以更全面地繪制綠色礦山的外觀,統壹人們對綠色礦山的認識和理解。”王良說。
亮點二:社會責任貫穿整個標準。
社會責任是指壹個組織對社會的責任,壹個組織應該以對社會有益的方式進行經營和管理。它意味著企業不僅要創造利潤和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還要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承擔責任。王良認為,自然資源部發布的綠色礦山標準充分考慮了企業管理、礦地和諧、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廢物達標排放等因素,說明建設綠色礦山是礦山企業的社會責任。
亮點三:以循環經濟為突破口,實現可持續發展。
循環經濟又稱“資源循環經濟”,是壹種以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為特征,與環境相協調的經濟發展模式。它強調將經濟活動組織成壹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過程,其特點是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質和能源都可以在這個持續的經濟循環中得到合理和永久的利用,從而將經濟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降低到盡可能小的程度。
王良說,標準明確提出“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綜合開發利用* * *伴生資源,科學利用固體廢物和廢水。發展循環經濟是標準中的重要指導思想,實現了礦山的循環經濟和礦山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亮點四:綠色是基調,強調生態和保護的重要作用。
綠色代表生態,代表人類生產活動與自然的和諧。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汙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我們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建設生態文明,其實就是把可持續發展提升到綠色發展的高度,為子孫後代“乘涼”“種樹”,遵守清潔生產、清潔利用的原則,構建安全健康、清潔環保、資源節約型的生產生活環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