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與法律之間解不開的結,也可以用古字“法”的結構來解決。古字“法”寫為“氣”,而“氣”是驕與“氣”的結合,故有公平不公平。作為壹個法律符號,傲慢的地位因此得到承認。從“令”到“法”,雖然“高”字被隱去了,但它所象征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並沒有消失。
畢竟是傳說。沒人見過它是什麽,引發了很多想象。有人覺得它像鹿,有人叫它像牛,更多的人說它是羊。除了相關的古書,如《後漢書》、《論衡》、《吳》等,考古發現顯示,先秦時期的文物都是壹毛錢羊的形狀,而公牛是東漢以後出現的。
作為中國傳統法律的象征,歷來為歷代所推崇。相傳春秋戰國時期,楚文王曾經得到壹個對頭,根據其形狀制作了壹頂王冠戴在頭上,於是在楚國流行起來。有了這種冠冕,秦代執法禦史對於漢朝繼承秦制也不例外。在東漢時期,臯陶塑像和壹匹古馬的畫像成為衙門裏不可缺少的裝飾品,古馬冠被命名為法冠,因此執法官也被稱為古馬,這種做法壹直延續下來。到了清朝,審查官、法官和其他司法監督官員都佩戴佩劍冠和繡有“佩劍”圖案的輔助服裝。
顯然,嘲諷的形象是蒙昧時代的遺物。在現代,它仍然被視為法律和正義的偶像。
同樣,在西方,獨角獸也被認為是純潔的象征。人們認為它的角的力量可以壓制任何道德敗壞的東西。同時具有貞潔的含義,是完美騎士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