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婦女有植棉紡紗的習慣。紡紗、織布和染布是家庭手工業。用自生自紡的棉紗織成的布稱為“家機”,質地細密、厚實、結實、耐磨,再染成藍色、黑色或棕色。用靛藍可染成藍色或青色,用魚塘可染成黑色,用薯莨可染成棕色。壯族服飾就不壹樣了。男女服飾和男、女、未婚女頭飾各有特色。
唐宋以後,先傳入佛教和道教,建立寺廟。1858後傳入天主教,1862傳入基督教,但均未傳播。每個家庭都有供奉祖先的神龕。近代以來,天主教和基督教傳入部分壯族地區。
壯族人定期舉行民歌歌圩會,最隆重的是農歷三月初三,萬余人參加的大山歌圩。右江地區叫“歡”,左江地區叫“詩”,桂北地區叫“比”、“歡”,都是唱山歌的意思。內容有歌、乞歌、激情歌、對仗歌、客套歌、推歌、碟歌、換歌、離別歌、情歌、送別歌等等。被稱為“歌唱仙女”的劉三姐,是歌唱家的典型代表。
土官衙門之下,還有單獨的區、段、亭、哨、都、路、屯、堡、坡、鎮、甲、坊等等。有穆圖、賈母、邵政、、圖仁、宗方等所謂洋官,負責查諜、聽訟、組織訓練壯丁、征收賦稅。這些構成了土官地區的農村電力系統。通過這些組織,地方官員將其影響滲透到其管轄範圍內的村莊和家庭,並統治人民。明朝中葉以後,地方官(土司)制度日益落後腐朽,統治越來越殘暴。他們不僅對封建中央王朝不滿,而且被壯族人民所排斥,“改土歸流”成為歷史的必然。經過從清初到民國二百多年的改革,西莊地區的封建農奴制終於被徹底摧毀,地主經濟得到充分發展。近代以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漢文化影響的加深,壯族的社會組織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