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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語的壯文沿革

新中國成立以後,人民政府十分關心壯族語言與文字的發展,於五十年代制定通過《壯文方案》並在壯族地區推廣使用,曾壹度受到壯族人民的歡迎。50年代老拼音壯文以拉丁字母為基礎並攙雜西裏爾字母以及自創字母,80年代後壯文全部采取26個拉丁字母形式。拉丁壯文以壯語北部方言為基礎方言,以壯語武鳴語音為標準音。

屬漢藏語系中壯侗語族壯傣語支。原稱僮語。主要分布於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和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分南部和北部兩個方言(每個方言又各分幾個土語)。北部方言分布很廣,使用人數占壯族人口的70%,北部方言無送氣輔音,南部方言有送氣輔音。壯語除單純輔音還有腭化、唇化輔音;有 6個元音韻母和9個韻尾。單元音韻母都是長元音,帶韻尾時有長短元音的對立。有6個舒聲調和2個促聲調,促音調往往又因元音長短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調值。壯語沒有詞形變化。詞序和虛詞是表達語法意義的主要手段。名詞的修飾語壹般在名詞後面,只有數量修飾語(“—”除外)在被修飾語的前面,指示詞都在句子的最後面。句子中主語在謂語前面,賓語和補語都在動詞後面。在沒有正式通行的文字以前,壯族人使用壹種類似漢字的方塊壯字來記錄民歌、人名和地名等,但這種方塊壯字沒有經過系統整理,各地不盡壹致。1955年創制了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1981年修改後全部采用拉丁字母。

壯族的拼音文字。用拉丁字母,用以拼寫壯語標準音的-套書寫符號系統,是法定的壯文。1955年,在南寧召開的壯文工作會議上決定:以北部方言為基礎,以武鳴縣的語言為標準音,創制壯文。根據決決定,1955年12月制訂了壯文方案,經過2年的試行、修改後於1957年由政務院批準公布推行。 198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對這套文字系統作了修改,把夾雜的非拉丁字母全部改成拉丁字母,以詞為書寫單位,移行時必須保持完整的音節。拼音壯文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大力推行。 1981年後,壯文進入學校,用壯文翻譯了小學、中學、中師和高等學校教材。廣西民族報以壯文為主,《三月三》文學雜誌也出壯文版。廣西民族出版社出版各類壯文圖書數百種,部分馬列著作、國家文獻也翻譯成壯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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