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下凡》又名《七仙女下凡》、《董永賣身記》,是黃梅戲前期積累的“三十六大本”之壹,也是黃梅戲的保留劇目之壹。作品講述了七個仙女不顧天理,私自下凡與董永結婚,憧憬美好生活,最後被玉帝拆散的愛情故事。
1952年,班友樹改編《魯豫有約》10%,把董永從書生變成了農夫,把七仙女從“奉命嫁人”變成了“思凡”;1953年,魯改編全書,形成了《賣淫》、《鵲橋》、《魯豫》、《工作》、《絲織》、《滿弓》、《離別》等七部劇目。
後來在長期的表演實踐中,不斷塑造成從“鵲橋”開始,到最後“離別”的六場表演。該劇獲首屆華東戲曲觀摩演出大會劇本壹等獎、優秀表演獎、導演獎、音樂獎,被評為建國50周年經典劇目,獲第二屆全國優秀劇目獎。
話劇《天作之合》賞析:
文人在刻字造句上的努力,在戲曲中似乎毫無用處,這也是地方戲不同於大雅昆曲的壹個標誌。比如《神仙配》開篇,天上的神仙窺視人間。與雲遮霧繞、仙氣勃發的天空相比,人間“打漁、劈柴、耕田、讀書”的平凡日子,在仙女們的眼中,充滿了詩意。
七仙女分別為“漁樵耕讀”的生活唱出了最美的贊歌,即“七女四贊”,深受讀者贊賞。“四贊”的詞自然、不加修飾、不落俗套、不離經叛道,是標準的民歌。壹提到民謠,往往會讓廣大讀者聯想到俗,而這部劇則是雅俗共賞。
但創作者對戲曲中的雅俗標準是很有講究的,根據人物的身份把握雅俗標準,巧妙的將雅俗交融,使招數提升到了欣賞雅俗的審美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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