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用儒家的設計來團結社會,不僅現在不可行,以前也行不通。傳統中國這個官僚帝國的龐然大物,雖然過去有“儒教”,但實際上是靠“法禮”維持的。這樣看來,在法家那種逼迫好人作惡的“偽惡”下,我們以前那麽嚴厲地批判儒家,是不是就無關緊要了?但今天不是周秦之際。如果在憲政民主的趨勢下,儒家思想被視為傳統資源,它在現代化的過程中能扮演什麽角色?至少我們可以說,中國推進憲政民主和政治現代化的主要障礙不是上面提到的儒家傳統。至於法家傳統這壹主要障礙,儒家原有遺產能否起到解構作用,就像希臘羅馬遺產在歐洲現代化進程中解構中世紀傳統壹樣?如果儒家的“偽善”至少比法家的“偽惡”好,那麽我們是否可以用這種偽善來克服“偽惡”,走向真理,至少達到上面提到的第壹種制度下的“善的偽善”?先秦儒家期望通過“家有親情,家有革命”來實現權責壹致的理想。今天如果引入新的制度安排,也就是憲政民主,是不是不可能?這是否真的與“中國傳統”格格不入呢?其實,從政治的角度來看,所謂的現代化進程,說白了,無非是解決這樣壹個問題:在超越小* * *的大規模陌生人社會中,人們不能指望依靠家族紐帶來實現權利與責任的對應,也無法約束暴君。那麽,除了在他們忍無可忍的時候搞壹場“革命”,他們還能找到更好的解決辦法嗎?換句話說,人必須有壹種制度安排,使人能夠擺脫權力無責任的“偽惡”,實現權力與責任的對應,而不依賴親情,在壹個陌生人的社會中引起劇烈的社會震蕩。那麽,這種制度安排實際上是大規模實現了最初的儒家理想。用清末大學者徐繼畬的話來說,“舉薦之法,為天下公,幾乎是三代遺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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