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條件:要做好合夥人股權的進入機制,首先要明白,我們認為的合夥人,是同時具備創業能力和創業心態,全職投入3-5年的公司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
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出資人,也是主要參與股權分配的人。合夥後,合夥人要討論公司的大大小小的事情,甚至重大的事情還要征得合夥人的同意。公司賺的每壹分錢,不管和合夥人有沒有直接關系,都是按照事先約定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進入方式:如引入新股東,原股東同意以同比例稀釋或原股東壹致書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轉讓股份。
2.退出機制:
退出條件:在壹定期限內(如壹年內),約定的股權由創始股東持有。約定合夥人股權與服務年限掛鉤,股權分期到期(如4年)。如果股東中途退股,公司或其他合夥人有權溢價回購退股合夥人未成熟甚至成熟的股份。
其中,常見的退出方式有三種:
1當然是撤回(原價回購):公司以原認購價格回購股份,不再支付當年股息。
2.退出公司名下(無償回購):公司有權註銷股東身份,無償收回股權,不再進行當年分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必須賠償公司。
3.到期退股(當期回購):股東持有公司股份超過壹定期限後自然退股或退股的,公司可以按照當期價格回購其股份。
擴展數據:
股東的相關義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資料:
股東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