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基礎知識與技能的教學方法主要是講授法、視聽結合法和聯系比較法,與壹般技能訓練中使用的方法不同。它是教師通過口頭語言向學生傳授知識的壹種教學方法,很容易掌握所有的音樂知識和音樂常規(包括基本樂理、音樂表現手段、作品的分析處理等。).它要求教師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配合其他教學方法,靈活改變具體的教學方法。如果使用不當,可能會抑制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甚至會形成“滿堂灌”,影響教學效果。因此,教師在運用講解方法時,語言要生動形象,在講述教學內容時可以穿插壹些與內容有關的生動描述或軼事,以增強講述的效果。講解時,還可以插入直觀的掛圖、音頻、演示等。使解釋更加清晰透徹。
二、節奏法
節奏教學應以小學低年級學生為重點。在教學中,教師應該為學生提供相對簡單的可能性演示,並使用大量的遊戲。比如節奏接龍的方式,老師示範壹個節奏,學生通過改編或創造壹個節奏來示範接龍,等等。遊戲形式的節奏更能調動學生學習和練習的積極性。無論是在器樂教學、欣賞教學還是音樂常識教學中,都應該以形象化、趣味性為主,充分發揮低年級學生的創造能力。
三。模型律
示範法是教師用自己的歌聲、鋼琴聲、語言、動作向學生傳達音樂之美。因為孩子是從模仿中學習音樂的,沒有老師在課堂上的示範,學生是學不到各種技能的,尤其是在歌唱、器樂、舞蹈等教學活動中。因此,示範法也是音樂教學的重要方法之壹。現代音樂課中的示範法不僅僅是教師演奏,還包括使用教具和手勢,以及借助多媒體。演示時要綜合運用完整演示和重點演示,對內容的重難點及時進行演示或對比,更便於學生理解。合理運用示範法可以提高學生的興趣,增強他們對音樂的敏感性,發展他們的觀察力和想象力。
四、欣賞法
欣賞課在音樂課程中的比重日益增加,欣賞方法的應用也變得越來越重要。欣賞法是引導學生通過聽或看作品來感受音樂所表達的內容和情感。因此,欣賞方法要從提問中得到啟發,可以采用詩歌、散文、圖片等多種手段,促進學生的聯想和想象。使學生了解音色與音樂作品表現的關系,通過聯想和想象激發學生的情感體驗,感受和理解音樂作品的情感和意境,加深對音樂形象的理解,喚起內心的聲音。對於較為復雜的作品,分析、綜合、比較的方法也應貫穿於學生學習和欣賞音樂的全過程,促進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引導學生積極參與和思考,運用已有的音樂知識和技能分析音樂作品。通過聆聽音樂的情感變化,逐步了解音樂作品的整體感受,感受節拍、節奏、音色、和聲、配器等音樂元素的對比和變化,充分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和感受、欣賞美的能力。
教學方法的選擇要根據不同教材的內容和特點,壹堂好的音樂課必須是全面的。只有多種教學方法相互配合,合理運用,才能相輔相成。總之,在選擇音樂教學方法時,要註意培養和發展學生的音樂審美能力,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培養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和愛好。同時,要正確對待經過長期教學實踐檢驗的各種教學方法,也要科學合理地吸收新的研究成果,采用現代化的教學方法,創造出符合音樂教學實際的教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