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周時期,男人三十歲結婚,女人二十歲結婚在中國是很普遍的。古人認為,三十歲的男人強壯,可以做父親,二十歲的女人成熟,可以做母親。這反映了當時人們對生理知識認識的提高。此後歷代對結婚年齡的規定逐漸減少。春秋時期,齊桓公規定男人30歲結婚,女人15歲結婚。
漢代規定未婚15年以上的婦女繳納5倍的稅,迫使人們早婚,以至於很多父母不知道如何撫養教育孩子,導致嬰兒死亡率上升。西晉規定,女子年滿十七歲,父母不娶,由地方官和史家選定。北周時,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唐初,為了緩解社會矛盾,采取了休養生息的政策,並放寬了婚齡。規定20個男的結婚,15個女的結婚。此後,從宋朝到清朝,法定結婚年齡壹直是男性16歲左右,女性14歲。
由於中國古代社會生產力低下,勞動人民也需要勞動來維持生活,所以在歷代統治者的壓力下逐漸接受了早婚政策,形成了中國古代社會早婚早育的傳統心理狀態。在中國西周以前,有壹個非常嚴格的不與同姓結婚的習俗。它順應了人類婚姻從群婚到壹夫壹妻制再到消滅血緣婚姻的歷史趨勢,是中國婚姻史上的壹個轉折點。
在古代,皇室的婚姻可以說是壹件非常麻煩的事情。首先要“門當戶對”,但皇帝只有壹個,不可能有兩個皇族,只能求英雄之家。
比如漢武帝時期,長公主想結婚,但是很難找到對象。結果他選擇了當時軍威最高的將軍衛青,而衛青在成名之前只是為長公主馭馬的馬前卒。與皇帝“親家”,在我國的歷史上,有壹個人非常有名,他就是後周的杜。
他們生的三個女兒分別嫁給了三個皇帝。壹個嫁給了後周皇帝,被封為周武帝;壹個嫁給了文帝,生下了楊迪;與唐高祖結婚的父親生下了唐高祖。同時,他有這個榮譽,而且是歷史上唯壹的壹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