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歷史研究法。就是從政治學產生、發展和演變的角度來加以研究,目的是探討政治活動和政治關系發展的規律性,並測預政治學的發展趨勢。政治學對歷史的研究側重通過有計劃有步驟地提出問題的方法來開辟自身的研究領域和空間,它重視對歷史事實的分析,力求嚴格用因果性去解釋政治現象:宏觀上解釋制度變遷的政治、經濟、文化心理、自然等因素,微觀上把握領袖人物的生活軌跡,揭示其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的作用。
2.制度研究法。“制度”壹詞含有習慣、規則、公***機構等意思。它是有組織的人類關系的形式和體系。也有的學者把制度看作是壹種結構化的要求,這種結構化的要求在把社會系統作為整體進行觀察時獲得社會的認可。政治學的制度研究法是從政治制度的形成與演變探求制度結構類型成長的規律。對制度的研究主要有兩種傾向:傳統政治學的制度研究法主要是靜態分析,把政治科學看成壹種法律規範的科學,研究國家制度的構成、國家法制等制度問題,他們的註意力大多集中在對政府正式機構和與此相關的法律或憲法文件的研究。討論諸如國家主權、聯邦制和憲政體制等基本概念。從動態上分析,須研究制度的功能變化、政治制度在社會制度體系中的關系、制度模式的相互沖突和協調、制度形成過程中的行為關系機制。這些研究對發展中國家社會政治穩定、政治制度建設具有強烈現實意義。發展中國家正處於制度轉型期間,制度的轉型與過渡、制度的創新直接關系到社會能否穩定協調的發展。
3.比較研究法。比較方法就是通過分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政治現象的相同點和相異點,從而發現政治現象本質和規律的方法。通俗地說,這種方法就是“同中求異,異中求同”的方法。比較可以在縱向上進行,也可以在橫向上進行。縱向的比較是從歷史角度比較政治現象,即比較過去、現在和未來政治現象;橫向比較是比較同壹歷史階段的不同政治現象,如當代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較研究。比較方法壹直是政治學的重要研究方法,在當代政治科學中仍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作為政治科學的壹個重要研究領域的“比較政治”實際上就是運用比較方法研究政治現象的產物。
4.結構--功能研究法。政治結構功能分析試圖通過剖析政治結構和政治功能而揭示政治系統運轉的規律。它的基本任務就是解釋特定政治現象、反復發生的政治行為模式和這些行為發生於其內的政治系統。結構在政治學研究中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政治發展的首要問題是國家問題,而國家建設即是壹個結構問題。國家結構包括政府的憲政結構、行政結構、司法結構和非政府的政黨結構、利益團體結構、公民的政治文化結構等。結構和功能是密切相關的,任何結構總會產生這樣或那樣的功能。政治系統的主要功能有:利益表達、利益整合、政治溝通、法規制定、法規執行等。政治結構--功能方法是壹種相當有用的研究方法,它有助於人們理解各種政治現象之間及政治現象和社會現象之間的復雜關系,致力研究各種政治組織、政治機構和政治設施之間的關系,把復雜的政治設施分解成各種各司其職的政治結構,為對政治現象進壹步作實質性分析創造條件。它作為壹種科學方法,為政治學研究提供了許多有用的新概念,如正結構、負結構、正功能、負功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