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每個時代的政治生活都有其特殊性和多變性,宋代士人的孝道觀也與政治文化生活密切相關,總體上繼承了先秦儒家的孝道觀,但在內涵和形式上有所發展和變化,使孝道觀的實踐更具說服力和實效性。根據宋代士人的家訓、筆記和傳記文獻,並參照其他相關史料,與前代相比,可以看出宋代士人的孝道觀主要有以下鮮明特點:
(1)孝與禮的深度結合
孝是壹種孝道觀念,而禮是壹種具體的儀式和行為準則。孝與禮的結合,將孝的觀念轉化為人們相處的行為準則和規範。由於孝觀念的特殊性,這裏的“禮”的對象多指父母長輩。宋代士人將自己的孝道觀念在整個家庭中付諸實踐,進而形成規範。正是因為宋代家訓的興盛,才使得孝道與日常生活進壹步結合。
正如司馬光在《家庭模式》開篇所指出的:“治家之人,必以禮為先”,這個“禮”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孝、德”的行為準則。
孝道與家庭日常生活的深度結合是宋代士人家庭生活的常態。除了司馬光的幾篇家訓外,最典型的是朱的《家禮》。朱五卷本《家禮》將他的孝道思想和道德規範滲透到日常家庭的各種禮儀中。從某種層面上說,孝是通過具體的禮儀規範落實在細節中的,這也是宋代士人將孝與禮儀深度結合的典型。
(2)孝的剛性與合理性並存。
宋代士大夫和理學家對“孝”的內涵進行了壹系列的爭論。特別是朱把孝上升到了正義的高度,張芝的“父子之綱”是“君臣之綱”,為以孝治天下提供了豐富的理論沃土,傳統的孝論達到了歷史的頂峰。
宋代社會十分重視孝文化,孝風盛行,孝子層出不窮。對孝道行為的態度是刻板而理性的。
壹方面,“愚孝”行為普遍且備受推崇,甚至出現了極端的孝道。很多學者認同官方立場,對這種“愚孝”行為大為贊賞。蘇軾曾直言“以孝取人,勇者斬其股,畏者葬其墓。”
對父母的孝道發展到了“父欲子死,子不得不死”的殘酷的普遍倫理,導致了民間越來越大的愚昧和不孝道的趨勢。僅《宋史·孝義傳》就記載了十幾起削骨治病的案例。
另壹方面,宋代士人中也有相當開明和理性的孝道觀。古人視死如生,儒家以更孝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