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的2月24日和25日是西方國家的宗教節日平安夜和聖誕節。近年來,有壹些“國家對外國節日采取措施,中央抵制聖誕節,中國從此只過傳統節日”的傳言。壹篇題為“洋節,再見!”國家終於出手了!這篇文章在網上被廣泛轉發。文中寫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對於萬聖節、感恩節、聖誕節等西方‘洋節’,黨員幹部帶頭,不能再糊弄這些西方洋節了。”
《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07年10月25日印發。記者閱讀全文後,並未發現網上文章中提到的“抵制洋節”字樣。《意見》第12條原文表述為:“開展‘我們的節日’主題活動,實施我國傳統節日振興工程,豐富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七夕節、中秋節、重陽節等傳統節日文化內涵,形成新的節日習俗。”目的是振興中國的傳統節日,沒有提到西方的節日。
擴展數據:
核實後,洋節,再見!國家終於出手了!”是對《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的歪曲理解和曲解。
近年來,每年聖誕節都會有壹些抵制活動,個別城市或大學限制聖誕節的消息也在網上流傳。2017年,共青團沈陽醫科大學委員會發布文件《關於禁止高校各級團組織舉辦與“平安夜”、“聖誕節”等西方宗教節日相關活動的通知》,引發爭議。但文件上說的是“禁止共青團組織舉辦聖誕慶祝活動”,而不是限制學生本人。
熱愛祖國的文化和傳統節日無可厚非,但如果涉及利用謠言抵制西方節日,就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不造謠不造謠不造謠。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謠言壹旦在網絡上發布,其傳播速度、傳播範圍、社會危害都無法控制,造謠者將受到法律法規的懲罰。
參考資料:
人民網——“網信局已要求不發慶祝聖誕節的消息”?警方的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