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樹立和維護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壹步規範管理,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時間應關註gfd。總的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男員工著裝要求:夏季穿襯衫打領帶;穿襯衫時,不卷起袖子或不戴袖扣;穿西裝時佩戴公司徽章。不要穿皮鞋以外的鞋(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女員工不得穿牛仔褲、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襯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壹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女員工上班必須佩戴公司徽章;男員工穿西裝時要求佩戴公司徽章。公司徽章應佩戴在左胸的適當位置。
第六條部門副經理以上員工在辦公室必須有西裝,以便外出活動或重要商務談判時穿著。
第七條員工上班時應註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員工耳朵張不開,壹般不允許留胡子;女員工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品要佩戴得當。
第八條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壹個月內違章三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
第九條各部門、各條線負責人應認真配合並督促員工遵守本規定。違反此規定的員工壹月累計超過三次或超過本部門或辦公室員工總數的20%的,還應對負責人處以100元的罰款。
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其他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規定
(1)公司制服發放對象必須是公司正式轉崗員工和正式辦理招聘手續的合同制員工。借調人員、聘用人員、臨時工(含試用期)的制服由公司預付,以後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折舊報銷。
(2)各類人員的工作服
1.公司幹部員工(包括借調、聘用、臨時工)根據工作崗位發放工作服。
2.凡從事該工種的員工,應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工作服。
(三)制服、工作服等勞保用品的生產(購買)和經營。
1.公司制服、工作服等勞動保護用品由公司總務部統壹加工、制作(采購)和發放。
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換公司制服和工作服。
3.對於從公司調出的人員(包括借調、聘用、臨時工作),要求收回使用年限不足的服裝成本。成本的計算公式:年攤銷費=服裝價格÷使用年限。
4.制服應按公司要求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自費更換。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具體細則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解釋。
(5)員工制服及勞保用品使用壽命表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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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壹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關裏/史鷙/貢桔/杜摯/文健/03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