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將其收入的壹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條件下,被保險人可以從基金中獲得固定收益或損失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其目標是保證物質和勞動的再生產和社會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特性
特點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存在的風險,保險的對象是勞動者本人;
特點二: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工人(包括其親屬)和雇主;
特點三: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
特點四: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特點五: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和財政支持。保險範圍僅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範圍僅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類風險,不包括財產、經濟等其他風險。
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壹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重要工具發揮作用,從而在經濟中發揮積極作用。第二,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使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
小城鎮社會保險簡稱“鎮保”,是政府建立的壹項基本社會保險制度。它不僅有基本保險部分,還有補充保險部分。是基本保險社會統籌和補充保險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綜合性社會保險制度。
“城鎮保險”的基本保險部分目前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保險。
“城鎮保險”的補充保險部分,包括被征地人員的補充養老、補充醫療和生活補助,對改善生活能起到積極作用。
“城鎮保險”的基本保險費由政府征收,用人單位繳納,用人單位的職工不用繳納。已參加“城鎮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繳納“城鎮保險”的補充保險費。政府鼓勵雇主和個人在經濟能力允許的情況下積極參與。單位或者個人繳納的款項,可以在規定的比例內稅前列支,也可以不計入個人所得稅的稅基。
“珍寶”的優勢是“平臺低、靈活、覆蓋廣”,包容性很強。既可以讓收入水平較低的人參與,也可以為收入水平較高的人提供靈活的多付費空間。其中,“低平臺”體現在鎮保基本險的統籌上。壹是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第二,繳費比例25%。城鎮保險補充保險的個人賬戶部分充分體現了“靈活性”,其特點是“標準化、個人所有、多用途”。由單位和個人按照《城鎮保險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繳納,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中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無需統籌,具有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被征地人員生活補貼等多種用途。其目的是在基本保險待遇的基礎上,進壹步提高參保人員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