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漢文帝執政時,賈誼號召前奏,因為地方稅徭役太重,很多人棄農經商,導致農業得不到修復和發展。以及“法度賤商,商已盛;”尊重農民,農民壹直困窮。”針對這種情況,賈誼提出“農民驅民而回,皆以此為基。”晁錯還呼籲重視農業。漢文帝采納了賈誼和晁錯的意見,主張以農為本,並多次頒布命令,勸農發展農業經濟。
於是漢文帝十二年,免租稅壹半,實行“三十稅壹稅”,有“除田租稅”十三年。公元前156年五月,景帝下令土地租壹半,即三十稅壹稅,成為漢朝的習俗。文景年間,減少轄區徭役、禁衛,終止縣縣年稅,山澤禁園向普通耕地開放。並頒布了壹項幫助寡婦和鰥夫的法案。
這些措施的實施,減輕了農民的壓力,使他們的生活相對穩定,對恢復和發展農業起到了壹定的作用。
第二,文景時期的禁律政策,廢除了壹些苛刻的法律,如謗魔法、妻妻同坐法、斷肢之形等。而且還減輕了鞭刑,從而緩解了階級鬥爭和統治階級的內部分歧。制定法規是文景時期潛山政治冶金的壹項重要具體內容。正是由於這壹措施的實施,許多官員在獄中寬大,在刑事訴訟法上強勢,緩解了統治階級的階級鬥爭和內部分歧。
第三,惠商政策。漢文帝也將“抑商”政策改為“惠商”政策。壹道“開燈斷電,禁止赤山澤”的命令,實際上是要取消大觀晉亮的行人檢查制度以及在樹林和河流中伐木捕魚的限制。商人自由買賣,隨意砍山鑄鼓,砍柴。這壹對策實施後,無論是商業服務還是手工業者都獲得了快速發展的趨勢。
第四,貴粟政策是文帝時期的思想家晁錯提出的。其原理是“使民以粟為刑”,換句話說,農民可以用糧食作物向政府購買官銜,也可以用糧食作物懺悔。為了幫助北方地區的匈奴人,可以買壹個騎士或者懺悔,入粟的人會沿著長城運送粟。
直到邊境糧食作物豐富,粟農才會把糧食作物運到各縣。鄉下的很多糧食作物可以降低租金;商人應該被授予官銜。還可以買村民的糧食,糧食價格也會上漲。這壹政策使國家存量急劇增加,農民的生活和生產壹度得到改善。商人的社會發展和社會地位也得到了進壹步的提高。
五、《馬府令》漢初缺乏軍馬,在與塔爾坎的戰鬥中處於劣勢。為了鼓勵民眾養馬,提高騎兵實力,晁錯向文帝提出了馬服令。其具體內容是:民養馬,可免三人徭役。漢文帝、漢景帝時期,大力推行馬謖令。
僅此而已。希望能幫助到對歷史感興趣的朋友。如果有什麽想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