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工程的含義
在中國,市政設施是指各種建築物、構築物、設備等。在城市和鎮(鄉)規劃建設範圍內設立的,基於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支持城市生活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都屬於市政工程的範疇,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等,如與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汙水、給水、再生水、電力(紅線外)、電信、熱力、燃氣等。,以及廣場和城市綠化的建設等。,都屬於市政工程的範疇。
二:市政工程類型
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包括穿越山川的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和城市規劃區內的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和綠化工程。
2.市政綜合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橋梁、供水、排水、再生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等任何兩項或兩項以上的工程。3.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職稱。
三。三級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資質可承擔的工程範圍: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小於25米的城市橋梁工程;
(2)8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廠;6萬噸/日以下汙水處理項目;直徑小於65438+萬噸/日的給水泵站、直徑小於65438+萬噸/日的汙水泵站和雨水泵站、直徑小於1米的給水管道;直徑在1.5m以下的汙水和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的中低壓輸氣管道和調壓站;供熱面積小於50萬平方米的熱力工程和直徑小於0.2米的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金額低於2500萬元人民幣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
(5)單項合同金額2000萬元以下的地下交通工程(不含軌道交通工程);
(6)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5000平方米以下的硬質路面;
(7)單項合同金額在25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市政綜合性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