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舞蹈隊也是現有不平等社會關系存在甚至繁衍的地方。首先,貧富、城鄉的差異也表現在廣場舞隊伍內部。比如在壹些既有城市人口又有農村人口的廣場舞隊伍中,後者很少成為主角,而通常處於邊緣地位。廣場舞隊不是烏托邦,文化經濟資本高的人和文化經濟資本低的人混在壹起。所以當前社會運行的社會結構和分工也在廣場舞群體中有所反映和運作。
但另壹方面,舞蹈隊也確實在塑造新的可能性。壹種跨越貧富差距甚至階級差異的友誼也可以在舞隊中找到,壹種不完全遵守商業社會規則的另類社會關系也在廣場舞中形成。比如在我的調查中,就有“富婆”因為被她對癌癥的樂觀態度所感動,和壹個普通的舞蹈演員成為了好朋友。相對於廣場舞對其參與者的正能量,是這個群體所遭受的社會汙名。人們把這些參加“廣場舞”的不那麽年輕的女性稱為“大媽”。這個詞在北方方言裏有貶義,現在卻成了嗓門大、胖胖的、不再性感的中老年女性形象的代名詞。不僅如此,“廣場舞”和“廣場舞大媽”成了很多脫口秀和笑話的固定“包袱”和笑料。日常生活中人們談論大媽、引用廣場舞的方式也說明廣場舞大媽是被汙名化的。
除了被汙名化,被忽視也很常見。筆者在田野調查中,遇到了壹個叫廣場舞的比賽。因擔心單人廣場舞表演不夠吸引人,冠名單位聘請了壹些年輕舞者,包括幾名孕婦,來表演肚皮舞。在隨後的媒體報道和人們的談論中,年輕女性的表演成為焦點,而大媽們則成了零星的點綴。賽後,其中壹個廣場舞的領隊傷心地說:
“最讓我難過的是,我們以為這個比賽真的是為我們設計的,但最後,我們還是給別人做了嫁衣。”
這句有些苦澀的話,其實是廣場舞大媽在社會中邊緣地位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