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批點的位置和門頭大小形狀都不壹樣,有的招搖,有的小氣,有的整齊,有的淩亂,所以在店頭發布的廣告都是活靈活現,規格不壹,有大有小,很難做到視覺上的統壹。在內容上,批點操作的內容千差萬別。有的以煙酒為主,有的以五金為主,有的以日用品為主,有的是百貨,有的是賣糕點,有的是賣祭祀用品...做出來的店頭很活潑。除了品牌的形象,旁邊的字都是“吵”。還有就是生產單位的因素。不可能所有的制作都是壹個制作單元完成的,所以每個制作單元的水平自然不壹樣。他們用的原材料不壹樣,自然產生的店頭廣告也不壹樣。這就導致了壹個城市出現了兩種甚至更多的商鋪風格,使得商鋪廣告混亂。
第二,店鋪廣告不利於品牌形象的提升。
店堂廣告是品牌在初期積累階段最好的媒體。當品牌進入品牌推廣階段,店堂廣告就會起到負面作用。店頭廣告內容、規格、制作單位的不壹致,壹定程度上影響了品牌形象。消費者認為品牌“不上檔次”,“企業粗放式發展”,“企業缺乏先進的營銷策略”...這時候更需要的是電視廣告、動圖、精美廣告片的投放,其影響力將超越無數店鋪。現階段,店面廣告不需要如此密集的覆蓋,但完全可以做到。
第三,無法真正控制店鋪的廣告投放。
批量老板不比正規超市。他們有公章和信譽。老板人為因素太多,所謂的發布協議對他們根本不起作用。競品來遊說,隨時會動心,壹夜之間就能把妳的店鋪廣告換成競品,讓妳頭疼;找壹批店的品牌很多,壹批店自然就順了。我很感激妳給他做店鋪,慢慢覺得妳占了他的便宜。後來我也有了“拍賣”店鋪的想法。“妳想做我的店嗎?來,拿錢!”.....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只能完善店前廣告制作發布協議,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違約的情況下讓律師出面調解。但是,這樣壹來,客戶與批點的關系就受到了影響...
第四,城市規劃對店鋪廣告的約束。
現在每個城市都在不斷的進行城市規劃,逐步清洗自己城市的面貌。店面廣告是城市建設和整治的重要對象。商業廣告媒體不等同於藝術品,再漂亮的東西,總有客戶的意願,有很強的商業意識。自然不會引起人們的註意,更不會引起城市管理部門的重視。什麽樣的店頭能融入城市的規劃,成為美麗的絲巾而不是城市臉上的泥巴點子?像肯德基,麥當勞,但是成本太高,不值得投入。城市規劃會拆掉很多臨街建築,大量便利店會消失,很多品牌投放的廣告會被埋在廢墟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