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甲、乙、監理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有需要溝通協商的事項,或者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有需要變更的地方,為了避免出錯,可以通過工作聯系單進行溝通。比如在施工過程中,監理或承包商想給甲方壹些合理化建議,或者有其他需要甲方配合協助的相關事宜,都可以通過工作聯系單進行溝通。
工作聯系單可以看作是壹封關於某件事是否可行的請求信。在工程索賠中,工作聯系單是有力的證明材料之壹。
3.根據合同約定,工程簽證壹般由合同雙方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以外的責任事件簽署(註:目前多以技術核定單和業務聯系單的形式體現)。
工程簽證通俗的解釋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發包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就合同價款以外的費用補償、工期延長、各種原因造成的損失賠償等達成的補充協議。
擴展數據:
施工過程中,各方需要溝通協商,可以通過工作聯系函和工作聯系單來處理。
甲、乙、監理的關系
甲方是項目的投資單位和受援單位,乙方是項目的承包商和供應商單位,監理方是項目的監理單位和第三方單位。廣義來說,監理也屬於乙方的範疇,是服務者。從合同的角度來看,甲方與監理方之間、甲方與乙方之間存在合同關系..
甲方與監理方的合同關系:甲方委托並授權監理方根據合同對工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組織協調進行監督,監理方將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完成合同約定的上述工作。
甲乙雙方合同關系:甲方委托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完成本項目建設目標、內容、質量等工作,乙方負責本項目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