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國家安全;國內安全;國際安全;系統安全概念;國家安全科學
壹.內部和外部:國家安全的兩個方面
雖然國家安全問題自古以來就包括國內和國外兩個方面,但由於這壹問題壹直作為壹種理論被學者們所重視,並在國際關系或國際政治領域得到系統研究,在相當長的壹段時期內,大多數學者,尤其是國際問題研究者,總是將國家安全視為國際問題的組成部分,忽視或貶低其國內相關性。近年來,當人們強調對國家安全問題進行全方位的認識和研究時,國家安全的國內視角開始受到特別關註,“由外而內”的轉變甚至成為非傳統安全觀的重要特征之壹。
過去,我們習慣按照專業領域的壹般理解,將國家安全劃分為國家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信息安全等10個方面,最後稱之為國家安全的10個組成部分。[1][2]現在我們需要進壹步指出,這種劃分的依據大致可以說是基於社會結構。與此同時,我們越來越意識到,即使在“社會結構”的劃分下,也可以有其他的劃分。例如,有些人把社會保障視為國家安全的獨立組成部分。[3]6403有人把國家安全分為“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在建立國家安全學科的過程中,我們對國家安全體系進行了全面的分析,認為總體的國家安全體系可以分為四個方面:壹是國家安全本身及其構成要素;第二,影響國家安全的因素;第三,危害國家安全的因素;第四是國家安全體系。在這個國家安全系統中,我們可以看到:1。國家安全本身包括國家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等10要素;2.影響國家安全的因素分為自然和人為兩個方面,其中人為因素又分為內因和外因;3.危害國家安全的因素也分為自然(天災)和人為(人禍),其中人禍又分為“內憂”(內因)和“外患”(外因);4.國家安全體系分為安全機制和安全活動兩個方面,其中安全機制包括主要由軍政機構、情報部門等專職機關組成的硬件,以及具有法律法規、政策和安全策略的軟件,而安全活動則分為基於硬手段的活動和基於軟手段的活動。因為這個體系不是按照國內安全和國際安全的劃分來構建的,國內安全在其中的地位在某些方面很明顯,而在另壹些方面則不明顯。例如,在影響國家安全和危害國家安全的因素中,明確區分了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而在國家安全本身和國家安全保障體系的要素中,沒有區分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