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韓實行“郡國並行”制度,封二十品侯,相當於郡縣。給女王、公主等。,有“唐”之稱,相當於壹個小縣城。漢朝國家開始形成:中央派宰相“刺探”各地,將全國分為十三州。東漢中期以後,中共刺史集軍權、財權、人事權、行政權於壹體,從單純的監察官發展為擁有地方全局權力的行政長官。
3.魏晉南北朝的行政建制,南朝大都督掌管兩個或兩個以上州時,形成“都督區”(北朝稱“總統制”),使郡縣之上有都督州,形成都督州、州、郡、縣四級建制。
4.隋唐五代時期,州縣由二級向三級演變。根據轄區大小、地位、人口、經濟水平,將唐代州縣分為輔、雄、誌、緊、上、中、下七個等級。
唐代“道”的形成《舊唐書·地理》載:?貞觀元年始於山川,分十路,即關內路、河南路、河東路、河北路、山南路、龍遊路、淮南路、江南路、建南路、嶺南路。至十三年(貞觀),州府三百五十八,郡壹千五百五十壹。二十壹年,天下分為十五路,各路使報違法,如漢朝刺史之職。“後來各路變成了鎮治數州,我們這個時代逐漸演變成了地方軍閥。
5、宋代,1,行政體制:“道、州(府、軍、獄)、縣”三級制。
宋朝有兩種狀態:第壹種分為六個等級:都督國、節度使國、觀察國、防禦國、永璉國、刺史國。
第二種分為輔助、男、有望、緊、上、中、(下)、下八個等級。宋代的政府、軍隊與監獄
北宋最多時有37郡(京郡、分郡),南宋有34郡(宋史、地理)。所謂“地不為州,設天津則為軍。”軍隊和政府、州、監獄是壹個級別的。在坑冶鑄錢制鹽牧馬之地設獄。(縣:赤道幾內亞、旺旺、緊、上、中、(下)、下。)
6.元明清的省制源於魏晉以來的省制。
元朝時,各省“掌管國家的共同事務,管轄郡縣市鎮”,“錢、糧、彈藥、種植、漕運、軍務等重要的事情都有人管”。(平章壹般有兩個政官,壹個在左,壹個在右。明代三司分省:承辦宣傳部署司、指揮京師司、量刑判官司。這三個部門不僅是政府的名稱,也是省級民政、軍事和監督三個部門的名稱。乾隆二十五年,全國確定為8諸侯,15諸侯。
在行省制下,元代地方行政體制包括:道、州、州、縣。明朝有郡縣。清代的府、廳、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