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65438+2月經中國道教協會第六屆二次理事會修訂通過。按照這個規定,道觀的住持和齋戒儀式的主持人必須經過訓示、受法、守戒、證職。這意味著寺廟的主持人和齋戒儀式的主持人必須被授予。
對於授予者的條件,有六條規定:
(1)皈依“道、精、石”三寶,有傳統學法派。
(2)經省級道教團體認定並備案的正統道教。
(三)愛國愛教,遵紀守法,信仰純潔,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廉潔尊嚴,遵守規章制度;
(4)了解道教基本知識,能按科目背誦各種序經;
(5)熟悉道教主要學科,能夠在詹姆從事祭祀活動;
(6)經當地省級道教協會批準。尚未建立道教協會的地區,可由關公推薦,報上級道教協會審核。
應該說這樣的條件不算高,但在當時的條件下,也不算低門檻。同時,也有關於哪些寺廟可以授予的規定:
冊封官學活動由中國道教協會組織指導,冊封寺承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贈送活動,但必須經當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批準。省級道教協會報中國道教協會批準後,應當報國家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承辦寺廟授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政府註冊的道教活動場所;
(2)管理組織健全,紀律嚴明;
(3)具備舉辦儀式、典禮的能力;
(四)獎勵活動所需的設施和用品;
(五)頒給道士的法器、典籍;
(6)獎勵活動所需費用。
按照這個規定,冊封不再是龍虎山石天的特權,而且從根本上說,自從1949年第六十三代張天師恩普去了臺灣省,出現了斯裏蘭卡,龍虎山就再也沒有石天了。只要滿足上面提到的六個條件,任何寺廟都可以申請持有其法器。然而,自該條例制定以來,到目前為止,唯壹舉行冊封儀式的寺廟仍然是江西龍虎山的石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