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實現產權清晰。改革開放前,城鎮集體經濟資產是勞動人民集體所有,沒有人實際擁有。改革後,目前,70%以上的城鎮集體企業已轉化為產權清晰的市場主體,由職工個人所有,企業集體所有,職工成為真正的企業主。
企業組織形式應多樣化,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改革開放前,大多數集體企業是單壹形式的生產企業。通過改革,目前城鎮集體經濟主要有五種組織形式:集體資本* * * *的企業、職工持股的股份合作企業、集體資產和職工持股與國有、民營資產* * * *的法人企業、集體資本持股的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群眾新設立的合作企業。
在發展方式上,初步走上了科學發展的軌道。改革開放前,城鎮集體企業多為中小企業,分散落後。改革開放以來,城鎮集體企業通過大力調整結構和科技創新,增強了市場競爭力,形成了壹大批大型骨幹企業。
集體經濟理論不斷創新。走出了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成功道路,逐步形成了以工會和資本工會為主導、產權清晰、形式多樣、科學發展的中國特色集體經濟理論,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
擴展數據
從黨政合壹,到黨政分開,有所為有所不為。
改革開放前,黨什麽都管,管了很多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黨和政府之間、政府和企業之間、政府和社會之間沒有區別。改革開放後,黨組織不再設立經濟管理部門和直接管理具體經濟工作,盡量減少對具體政治、社會、文化工作的直接管理,實行黨政分開、政企分開、政社分開。黨對國家的領導逐漸局限於政治領導、組織領導和思想領導。
所謂政治領導,主要是指黨探索制定路線方針政策,必要時通過國家權力機關上升為法律,讓國家機關貫徹執行;所謂組織領導,主要是指黨通過向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幹部,充分發揮黨組織和黨員在國家機關中的先鋒模範作用,實現對國家機關的領導;所謂思想領導,主要是指黨通過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保證正確的政治方向。
從領導者個人專斷到依法、科學、民主執政。
關於個人崇拜和個人專斷,鄧小平同誌批評說:“把領導的話當作法律是非法的,不同意領導的話是非法的。領導的話變了,法律也跟著變。”“不恰當地、不加分析地,壹切權力都集中在黨委,而黨委的權力往往集中在幾個書記身上,特別是在第壹書記身上,任何事情都必須由他做主,由他說了算。黨的統壹領導往往變成個人領導。”
人民網-謝:改革開放以來的轉型思考
人民網-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集體經濟發生了四次深刻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