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設計是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和教學對象的特點,對教學要素進行有序排列,確定合適的教學方案的壹種思路和方案。壹般包括教學目標、教學難點、教學方法、教學步驟、時間分配。
系統教學設計的壹般程序
1.確定教學目標
第壹步是確定當教學結束時學生能做什麽。教學目標來源於具體課程的需求評估、學生學習困難的實踐經驗、從業人員的崗位分析以及部分人員對新教學的需求。
2.進行教學分析
確定了教學目標之後,就要確定學生學習什麽樣的任務。通過確定必須學習的下屬技能和必須掌握的程序步驟,詳細分析目標。分析過程的結果是以圖形的方式詳細列出這些從屬技能及其關系。
3.確定起點行為
除了確定教學中包含的從屬技能和程序步驟外,還需要在教學開始前確定學生應掌握的選定技能。這並不意味著列出學生能做的所有事情,而是在教學開始前確定學生必須具備的具體技能。
4.寫下具體的教學目標
在教學分析和找出起點行為的基礎上,教師應該指定當教學完成時學生將能夠做什麽。在編制具體的教學目標時,要規定要學習的技能、技能操作的條件和行為表現的標準。
5.設計標準參考問題
教師要根據已經編制好的具體教學目標,設計相應的試題來衡量學生的達標能力。重點要放在如何使目標中規定的行為類型與試題要求保持壹致。
6.制定教學策略
根據上述五個步驟,教師現在可以確定他們將在教學和媒體中使用的策略,以實現目標。教學策略包括教學準備活動、信息呈現、練習和反饋、測試和後續活動。教學策略的設計應借鑒當前對學生的研究成果、對學習過程本質的理解、教材內容和學生特點。系統教學設計的壹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