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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教師職業有什麽要求?

1,“愛國守法”——教師職業的基本要求。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和權利。

2."愛與奉獻"--教師職業的本質要求。

忠於人民教育,胸懷大誌,勤奮敬業,甘當天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要敷衍了事。

3."關心學生"-師德的靈魂。

關愛所有學生,尊重他們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對待他們。對學生嚴格要求,做他們的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得諷刺、挖苦或歧視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教書育人”——教師的天職。

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要有說服力,不厭其煩地教人,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的品行,激發學生的創新精神,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不要把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壹標準。

5."為人師"--教師職業的內在要求。

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之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著裝得體,語言規範,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和父母。作風正派,為人正直。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6.“終身學習”——教師專業發展的不竭動力。

倡導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專心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

擴展數據:

第壹,教師是主體,學生是客體。這種觀點意味著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於絕對的主導地位,學生處於絕對的主導地位。這種觀點就是“教師中心論”。

第二,學生是主體,教師完全服從於學生的要求。這種觀點意味著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於絕對主導地位。這種觀點就是“以學生為中心”。

第三,師生互為主體,互為客體。

參考資料:

老師-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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