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數字貨幣概念數字貨幣是壹種不受監管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由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管理局將其定義為:價值的數字表示,它不是由中央銀行或當局發行的,也不與法定貨幣掛鉤,但可以作為支付手段,因為它被公眾接受,也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進行轉讓、存儲或交易。
2.比特幣:虛擬數字貨幣比特幣的概念最早由中本聰於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1日提出,2009年6月5438+10月3日推出。比特幣是P2P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傳輸意味著壹個分散的支付系統。
與所有貨幣不同,比特幣不是由特定的貨幣機構發行的,而是根據特定的算法,通過大量計算產生的。比特幣經濟利用整個P2P網絡中眾多節點組成的分布式數據庫來確認和記錄所有交易行為,並利用密碼學設計來保證貨幣流通各個環節的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和算法本身可以保證貨幣不能被人為操縱,大量制造比特幣。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被真正的所有者轉移或支付。這也保證了貨幣所有權和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區別就是總量有限,而且稀缺。
3.數字人民幣:數字貨幣無限法定補償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的運營機構運營,與公眾進行交換。基於廣義賬戶體系,支持銀行賬戶的松耦合功能,等同於紙幣硬幣,具有價值特征和法律補償,支持可控匿名。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等同於紙幣和硬幣。數字人民幣主要位於M0,是流通中的現金和硬幣。
四。總結通過對以上兩種不同數字貨幣本質的分析,我認為類似比特幣的虛擬數字貨幣是不可能取代流通幣的,但數字人民幣取代流通幣是必然的。隨著我國科技的進步和人們認知的改變,現金的使用肯定會逐漸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