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後,城鄉居民醫保將在政策、管理、籌資和支付標準、補償待遇等方面實現統壹。合並前,兩者是分開統籌的,繳費標準、待遇範圍、標準都有區別。
合並後,城鎮居民醫保參合人員和新農合參合人員發生高額醫療費用時,在基本醫療報銷的基礎上,對其需要個人承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再次給予補償。二次補償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上不封頂。這提高了被保險人(共保人)的醫療保險待遇,減輕了他們的醫療經濟負擔。
壹:制度更公平。
以前持“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患者在同壹家醫院看病,根據不同的報銷渠道,用藥比例、做的檢查、報銷的比例都不壹樣。現在醫保整合後,“城裏人”和“農村人”看病沒有區別,農民的就醫範圍擴大了,農民將享受和城鎮居民壹樣的醫療待遇。
第二:保證均衡治療
城鄉統壹醫保實施後,農村群眾將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醫療保障待遇,包括最低支付標準、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整合後,農民可以享受的基本醫療“服務包”可以向更高標準看齊,包括醫保報銷範圍的擴大,醫保藥品範圍的擴大。例如,湖北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方案規定,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三是方便農民就醫和報銷。
城鄉醫保整合後,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定點機構全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定點範圍。農民看病後報銷的程序也更簡單,盡量避免多頭報銷和新的不公。
四:醫保轉移更方便。
城鄉統壹醫保管理實施後,消除了城鄉體制分離、管理分割、資源分散等障礙,城鄉居民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更加便利。從某種意義上說,實行城鄉統壹的醫保管理制度後,使用了相同的管理制度,避免了公共資源的浪費,也便於統籌管理。另壹方面,對於農民來說,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體現公平平等。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數據,中國至少有20個省份明確整合了城鄉醫保。整合制度實施後,很多地區的新農合原有藥品目錄大幅擴大,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也將提高,百姓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