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勵學生探究式學習,合理使用歸納法和演繹法。讓學生在接觸語言現象後,發現和總結語言規律,然後進行練習和實踐。
第二,註意引導學生通過聽、說、讀、寫來練習和運用所學的語法項目。特別是借助真實的語言材料,讓學生在語境中理解語言功能和語言規則。學習語法是為了理解語法形式的表意功能,並有效地運用它們。避免單純教授和講解語法知識的傾向。
第三,註意新課標的語法項目範圍的界定。在語法教學過程中,教師要把握好教學內容和教學範圍的度。避免不熟悉的語法現象。在設計語法練習和試題時,也要註意避免跑題和怪題。
歸納法:先讓學生接觸具體的語言現象,然後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觀察、分析、比較找出規律,再反復練習,從而加深學生對語法的理解和掌握。
5.對比法:在語法學習的過程中,學生會有壹種感覺,越學越糊塗。針對這種現象,教師要引導學生對類似的語法現象進行分析比較,找出重點,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活動法:即學生在活動中運用語言,喚起自己的認知結構和主體意識。思維活躍的學生記憶會更深。教師應該把語法規則激活成活動,把教學活動激活成交際活動。設計巧妙、難度適當的遊戲,往往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總之,無論教師采用什麽教學方法,都應註意“精講多練,重在實踐;點到為止,註意使用。“讓學生在實踐中得到啟迪,在實踐中獲得聽說讀寫的能力。只有這樣,學生才有參與課堂學習活動的積極性,才能增強自信心,才能體驗到進步和成功的快樂,才能使語法教學充滿生機和活力,才能使學生的語言基礎知識更加紮實鞏固,具有更高的語言運用和交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