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或沖突關系,也可以理解為旅遊團隊環境的負面影響,是環境與經濟不和諧的具體表現。旅遊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或沖突關系,以及旅遊發展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可以概括為對旅遊環境的汙染和破壞。
所謂旅遊環境汙染壹般有兩層意思:
1.它是指旅遊業等方面的有害物質和廢棄物排放到環境中,這些物質的量增加到壹定程度,超過了大自然本身的自凈能力,就會導致環境質量下降或環境條件惡化,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和旅遊業的觀光條件受到破壞。專家稱之為旅遊的自然汙染或物質汙染。
2.是指旅遊業尤其是國際旅遊業對旅遊接待區人文社會環境的不利影響。我們稱之為旅遊的社會汙染或精神汙染。
無論是自然生態旅遊環境,還是人文社會旅遊環境,如果人類(包括自然)排放的汙染物或人為造成的不良影響超過了環境本身的自凈能力,就會出現旅遊環境汙染,從而降低旅遊環境質量。
如果不是排出的有害物質和廢棄物對旅遊環境造成的危害和負面影響,我們習慣稱之為旅遊環境損害。比如過度砍伐造成水土流失:壹些部門和單位炸山采石,亂建房;由於自然和人為原因,大量文物古跡遭受侵蝕、坍塌、盜竊和破壞;為了牟取暴利,壹些人不分青紅皂白地捕捉和采摘珍貴的野生動植物,使許多野生動植物瀕臨滅絕等等。
旅遊環境的汙染和破壞必然導致旅遊資源的破壞和浪費,甚至使部分旅遊資源枯竭或消失,也會影響可再生旅遊資源的增值,最終影響旅遊業發展。旅遊業發展的影響和制約必然削弱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能力,並將進壹步惡化旅遊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