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發育遲滯的分類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和美國精神發育遲滯協會(AAMD)的規定,精神殘疾的等級是根據他們的智商(IQ)和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的。
壹級精神殘疾是指極其嚴重的精神殘疾。智商值在20或者25以下。適應行為差;臉色明顯暗沈;所有的生活都需要別人照顧;運動感覺功能極差,如通過訓練,僅在下肢、手、下頜運動。(註:前者智商值由斯坦福-比奈測量。阿爾弗雷德標度和後者的韋克斯勒標度)。
二級智力殘疾是重度智力殘疾。智商值在20-25或者25-40之間。適應行為差;生活能力即使經過訓練也難以達到自理,仍然需要他人的照顧;運動和語言發展差,與人交流的能力也差。
三級智力殘疾為中度智力殘疾。智商值在35-50或者40-55之間。不完全適應行為;實踐技能不全,比如能自理,能做簡單家務;具備初步的健康和安全知識,但閱讀和計算能力較差;辨別周圍環境的能力差,能與人簡單交流。
四級智力殘疾為輕度智力殘疾。智商值在50-70或者55-75之間。適應行為低於壹般人的水平;有相當的實際技能,如能自理,能承擔壹般家務或工作,但缺乏技能和創造力;壹般能在指導下適應社會;經過專門的教育,可以獲得壹定的閱讀和計算能力;對周圍環境有很好的分辨能力。能更恰當地與人交流。
論精神發育遲滯的分類
(1)傳統上,根據接受教育的能力,智障可以分為可教育、可訓練和需要監管三個層次。
(2)根據精神發育遲滯的程度,可分為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四個等級,也稱四級精神發育遲滯、三級精神發育遲滯、二級精神發育遲滯、壹級精神發育遲滯。
四個層次對應的智商和社會適應能力分別是:
輕度:智商在2.01 ~ 3標準差之間,社會適應能力為輕度適應缺陷;
中度:智商在3.01 ~ 4標準差之間,社會適應能力屬於中度適應缺陷;
嚴重程度:智商在4.0l~5到5個標準差之間,社會適應能力為嚴重適應缺陷;
極重度:智商在5.01標準差以上,社會適應能力屬於極重度適應缺陷。
智力遲鈍的壹些解釋
孩子是否智障有兩個標準。壹個是智商標準,壹個是社會適應能力標準。只有這兩個標準同時滿足條件,他才能說是智障。只有壹個標準符合要求,從定義上來說,不能認定為智障。
之所以出現兩種標準,是因為單靠智力測驗無法準確判定智力是否落後,社會適應能力也是反映智力的重要指標。因此,社會適應能力被視為標準之壹。
然而,在我國特殊教育實踐中,由於缺乏相應的具有良好效度和信度的社會適應性測驗,以及相關知識的普及不夠,人們往往采用智力測驗來確定是否智障。這顯然不符合謹慎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