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車床對工作場所也有特殊規定。只有了解這些內容,才能保證加工的安全性和效率。
1.任何使用有毒、有刺激性和易燃物質的工序都應放在單獨的車間或安排在車間內專門分隔的區域,並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和消防設備。
2、車間內運輸原木、鋸材、廢料的通道應設置和消除直通流動的設施,如走廊、走廊、窗簾、窗簾等,以及其他防止火災蔓延的設施,如自動防火門、防火和防煙檔板、水簾等。
3、在車間需要安全到達設備上方作業時,應安裝防護欄桿和樓梯天橋。廠房和立交橋通道地面應鋪設防滑地面。
4.常用人行通道上不應有設備和線路,其寬度不應小於1m。5.地面以下的輸送帶應覆蓋蓋板或網格狀防護板。金屬板的表面應該是防滑的。格柵保護的間隙寬度不得超過30毫米。
6、鋸末和廢料應放置在工廠外的儲料槽內。
7、凡聲音等級超過國家標準的地方,應采取措施,在建築和布局上降低聲音。
(1)高度6m的大型廠房應安裝吸聲材料(渣棉吸音板)吊頂。對於又高又長的廠房,如果寬度小於高度,也要在兩邊的墻上安裝吸聲板。
(2)當車間高度超過6m時,在木工機床附近安裝吸音吊頂。
(3)如果安裝在車間的木工機床的聲音水平很高,允許遠程操作,操作者可以在隔音室工作。
(4)根據木工機床的不同聲強,適當布置各種設備也可以達到降低聲強的目的。刨床、圓鋸、帶鋸等噪音最大的設備應與其他設備分開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