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促進農村道路建設,改善農村交通條件,農民還將能夠享受國家對道路建設的補貼,包括每公裏道路硬化5萬元;
2.通往農戶的道路每米補貼10元,其余修路費用由農村集體組織出資或農戶自籌。
公路是經濟發展的動脈。加快農村公路網建設對於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改善農村消費環境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隨著國道、省道、縣道的形成,鄉(鎮)村公路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突出。
農村公路,連接國道、省道、縣道等大中型公路,延伸到鄉(鎮)、村、組、戶,是公路網的基礎部分;是直接服務農村、惠及農民的基礎設施;它是公路經濟最終形成的關鍵環節。公路進不了村,進不了戶,村級經濟也永遠無法形成鄉鎮區域經濟,因為沒有便捷的交通就很難形成統壹的市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壹條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項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耕地開墾計劃,監督占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檢查驗收。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耕地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
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