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統計法治宣傳不到位。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受到全社會的民眾支持與響應,已具有壹定的廣度和深度,但是統計法治宣傳存在宣傳頻率不高、宣傳內容更新速度慢、宣傳手段單壹等問題。
第三,統計執法力度有限。統計執法能有效遏制統計違法行為,保障統計數據真實、及時、準確。從整體來看,在統計執法工作開展中,仍然存在專業統計執法隊伍力量薄弱、統計執法人員執法意識淡薄、調查對象不配合甚至弄虛作假等問題。
二、整改措施
(壹)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統計法律法規體系。繼續建立健全地方統計法規體系,實現統計工作的各方面和各環節有法可依。
(二)組織業務培訓暨交流會,提高統計依法行政、依法統計服務水平。
(三)全方位、多途徑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對人民群眾,以喜聞樂見的小品、歌謠等形式,結合電視、廣播、會展、宣傳手冊等方式,將當下統計法治核心內容進行宣傳,讓統計法治化深入人心,鼓勵人民群眾對統計法治建設建言獻策。
(四)抓好統計隊伍建設,增強統計執法能力。統計隊伍建設是提高執法能力的重要部分。將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常態化,做到勤執法、勤記錄、勤總結,建設壹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素質高的統計執法隊伍。對參與統計工作的企業不依法履行職責、參與弄虛作假的行為嚴厲打擊,如通過新聞媒介和統計信息網定期進行曝光等,提高統計執法檢查和查處問題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