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於其創作主體的自我實現。
民間文學使群眾集體創造了壹種口頭語言藝術,是群眾認識社會、寄托希望、表達感情的重要途徑之壹。因此,民間創作的主體是勞動群眾。民間作品是勞動群眾主觀感受的自由表達和客觀寫照,即“饑者唱其食,勞者唱其事”,“我唱其心”。例如:
工匠唱的是:山歌從南方唱容易,工匠蓋八角樓難,泥瓦匠燒玻璃磚難,鐵匠鉤釣魚難。
苦媳婦唱:爐中火紅,公婆打我也不心疼。白天打,晚上擰,不是鞭子就是繩子。
單身長工唱:三十多歲沒老婆的男人,就像耕田破犁。犁是舊的,水果海灘上的花是過時的。
窮人唱:窮人頭上有兩把刀,租金重,利潤高。夾在中間對窮人來說太多了,擺在他們面前的有三條路:逃離沙漠,被吊死,坐監獄。
有真摯愛情的年輕人唱:車溝裏開白花,小姐姐愛我,我愛她,小姐姐愛我回到車上,我每次都愛當主人。
簡而言之,工匠有自己的歌,長工有自己的歌,苦老婆、窮人、青年男女,甚至船夫、獵人、牧牛人,360行都有自己的故事和歌,這與書面文學中的文學作品明顯不同,是作家社會生活的動態反映,是作家審美意識的物化。民間文學作品是對勞動人民創造力、審美意識和人格精神的現實肯定,是他們真摯情感的自然流露。他們展示自己。
其次,在於民間創作對象的實現。
民間創作的對象是勞動者自身的自然、社會和歷史生活環境。在民間作品中,客體滲透著作家豐富的情感,表現了社會生活的深刻內容。從書面文學的角度來看,社會生活是作者感知和把握的對象,是情感行動的對象,是作者自己從審美觀察角度對社會生活的自覺折射和反應。所以,作家文學中的對象,是作家自己創造的對象,或是自己主觀感受創造的對象。然而,民間作品中的對象卻有著深刻的內涵。往往是主題對靈魂沖擊的自然狀態,“感悲喜,是主題內心感受的真實抱負與告白。”
因此,民間創作的對象是創作主體的壹種自發表現,不受任何占主導地位的思想體系的束縛和幹擾,不受某種利益的誘惑和驅使。
最後,在於民間創作主體與客體的相互融合。
正因為民間作品創作主體的自我實現,作品才忠於情感和直覺感受的內在真實,才創作出真正的作品。而正是因為有了表達真情實感的作品,人們才真正地相互交流,產生了強烈的感情。於是,物與物之間出現了壹種妳中有我,我中有妳的包容趨勢。同時,它也彌補了書面文學的客觀主體與審美客體之間因關心與被關心、反應與被反映的關系而產生的空間距離和情感距離。這可能是很多中外著名作家借鑒民間文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