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zōNGCí),又稱祠堂、祠堂、祠堂、祠堂。是設置祖宗牌位、舉行祭祖活動以及從事家族宣傳、執行家規家法、舉辦宴席的場所。家族祠堂的民間建築可以追溯到唐五代。莆田刺桐晉子方時祠堂建於唐末。漢江村黃氏宗祠建於北宋仁宗元年(徽州婺源縣黃村黃氏宗祠1032年)。
到南宋時,莆田的林氏家族“建宗祠”“祭產”。(《宋濂全集》卷十二)建陽陳家祠始建於元代。明清時期各地大規模修建祠堂。此時,福建宗族經過長期的發展和繁衍,日益增多,宗族為團結宗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於是建廟之風盛行壹時。據清初《光澤縣誌》記載,當地很少有各族祠堂。最近幾十年,那些住在壹起的人在城市和農村建造了寺廟。祭祀春秋,序示穆,崇功德,尊老尊賢,頗有追求遠親之意。”(《清乾隆光澤縣誌》卷四《地理誌·風俗》)壹般家庭不僅有宗族祠堂和宗祠(或稱“總祠堂”),宗族內部還有房屋和分支,往往還有自己的分支和寺廟,供奉直系祖先。舊時代漳州府詔安縣,“住房子可以有膝蓋,但要有祠堂、祠堂、支祠。”(陳生韶《問俗錄》卷四詔安縣)這壹時期的祠堂大多保存至今。據廈門大學教授調查,連城新泉張家除總宗祠外,還有24個支系。惠安半山腰的壯族有幾萬人,有100多個祠堂,具體數目連老百姓都說不清。福州郊區至今仍幹的林氏家族,近萬人,祠堂不下50座。為了顯示國威,大量的祠堂也建到了省城。有的同姓大家族,有的共建跨地域祠堂。民國時期永定“村建祠堂,不分姓氏,宜城建祠堂。”(《民國永定縣誌》卷十五《禮俗》)仙遊縣黃氏家族將其後裔派往三十余村,黃氏家族在各地聚集,共同在縣內修建黃氏大宗祠。林家族是福建最大的家族之壹。清初,與八閩林氏壹起在福州建立了林氏宗祠。此外,海外和臺灣省分支的後代與當地宗祠保持著密切的聯系。民國時期,僑居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漳州許氏家族,曾壹起回國倡導修建新新加坡許氏大宗祠。祠堂建築大多講究“風水”,通常是在祖先最先居住的地方,將老房子改建為祠堂;有些家庭建房時,往往先建祠堂。閩北壹些單姓小村無力建大祠堂,就在村前立牌位祭祖。
祠堂壹般位於主臥室(前廳)的東側,有三兩外門。正門通常是關著的,但只有在春秋節日或人們討論重要事件時才打開。正殿外有存放祭祀器皿和遺書的小房子,圍成壹個獨立的建築群。壹個普通的祠堂只有壹個正殿,正殿有四個龕(也有8-10個龕),龕裏放壹個櫃子,裏面放著祖宗牌位(叫“神主牌”)。四龕分別是高祖考、高祖從、考、嚴的官職和姓名。每個龕前都有壹張低矮的長桌,用於擺放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