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過年吃豬肉好像也就成了各國各地壹個習俗,貴州的壹名男子就是因為殺了過年的豬肉而導致被罰了2萬塊錢。這件事情也在網上引起了網友們的廣泛關註,看似只是壹個簡單的事情,但是其中還有很多的原因。所以具體是什麽樣的壹個情況,今天小編就帶大家去了解壹下。
壹、事件的還原貴州的這名男子向鄰村的壹戶村民家買了壹頭自家飼養的豬,但是這頭豬是沒有經過檢驗的。在購買這頭豬之後,這名男子就將豬宰殺之後拉到鎮上進行售賣。就因為遇見了執勤人員的巡查,因為男子拿不出檢驗證明,所以豬肉上沒有蓋章,這名男子售賣的豬肉就被沒收了。因為私自的售賣沒有檢驗的豬肉屬於違法行為,所以這名男子就被罰了,將近2萬元錢的罰款。
二、小編的看法在事情進行深入了解之後,可以得知這名男子買豬的時候花了4000元錢,但是結果不光沒有賺錢,反而還虧了不少錢。所以這名男子的事件經過媒體的報道和網絡的不斷被人關註之下,就被很多人都知道了,這也就導致很多人家不敢私自的殺豬售賣。而且過年殺豬吃肉對於很多農村人來說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特別是很多人都通過自家飼養各種家禽來進行肉食補給。
但是這些肉都是沒有經過檢驗的,安全方面就存在著壹定的問題,沒有辦法得到保障,所以國家為了人民的安全才出臺了這樣的規定。通過這名男子的事件小編,希望以後大家購買吃進嘴裏的東西時候壹定要思考,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因為畢竟是吃到自己肚子裏邊的,還是需要負責的。而且國家也有相關的規定,表示自己飼養的生豬食用是不違法的,但是從健康的角度來說,還是要提前的進行檢驗壹下比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