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明白:我們給出的不是錢,而是愛心。我們伸出的手,代表了我們的關愛,也代表了我們對他們作為人的尊重。
我很不願意用施舍這個詞,我很不想哪怕稍微褻瀆了我們的愛心。愛心是真誠的,自願的,無私的。我們不是來求他們的回報,不是來要他們的歌頌,我們只是希望我們友愛的手 能稍微撫慰壹下他們的心靈,告訴他們這個世界是美好的。
我不否認有很多是騙子,但誰又怎能確定他(她)就是騙子?又怎能以此為理由縮回自己的手呢?如果每次妳的愛都受到猶豫的煎熬,那說明妳的愛還不是純粹的愛。我們應當提高分辨騙子的眼光,而不是縮回我們友愛的手。
不要再憐惜了妳的手,不要再猶豫了妳的心。當我們力所能及時,主動地伸出手吧,兄弟姐妹,我相信:即使他(她)是騙子,妳的愛也壹定傳遞到了他(她)的心裏,同時也傳遞到了周圍更多人們的心裏。
我方觀點: 適當施舍,畢竟有些值得同情
首語:不是所有人都願意做乞丐的,若非生活所迫,即為他人所迫,異或是自甘墮落。
辯詞如下:
1)當今社會競爭激烈,有目***睹,落敗者(尤指無謀生技能的人)難免要淪入社會底層,向人乞討度日。我們能對這些可能因饑餓致死的人視若無睹嗎?
2)我們之所以不肯施舍是因為他們可能利用我們的同情心來牟利,難道要因為這樣的可能性來泯滅自己的同情心和憐憫天性嗎?孟子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亞聖此言,莫非謬誤。
3)我不否認會有黑惡勢力在控制這些可憐的同胞們,讓他們丟棄人格換來金錢,但若我們不給予施舍,那麽他們回去就要遭到“制裁”,輕則遍體鱗傷,重則手斷腳殘,乃至死亡,哪怕是挽救壹時的安全,我們也不應睜壹只眼閉壹只眼的過去,畢竟那幕後的黑手才是罪惡之源。
4)我所說的要給予施舍的是無謀生技能的人而不是五肢具全、年輕力壯的人,他們或老弱、或幼稚、或病殘,他們難道不值得同情嗎?
5)“只要人人都獻出壹點愛,世界會變成美好的明天。”這首歌還在耳邊回繞,我們都略盡點自己的綿薄之力,那麽還有那麽多乞丐在街頭嗎? 結語:綜上所述,我方認為應適當施舍,畢竟有些值得同情。
乞丐,應該給予同情和適當的施舍。
在這裏,我首先要聲明的是:我所說的乞丐,指的是那些為生活所迫,抑或是為生計所迫又沒有壹門賴以謀生的手藝而不得不走向乞討之路的人們。這些人往往以老人居多,而我們應該施舍的對象,也是他們。至於那些形形色色的利用人們的良知和同情心騙錢的人們,我稱之為騙子,假扮乞丐只是他們騙錢的壹種手段而已。上當受騙固然不是妳的錯,但如果硬要把錯推到乞丐身上的話,是不是有點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乞丐也是受害者。
“同情之心人皆有之”,我也相信即使是主張對乞丐不予施舍的正方選手也都有著壹顆善良的心,那為什麽會在這個話題上產生分歧呢?在我看來其中最重要的壹個原因就是:我們值得同情的乞丐作為受害者是被上面我所提到的頂著乞丐的名頭行騙的騙子們給連累了!我說到現在大家的心裏想必已經亮堂堂了。可以這麽說:去掉騙子這個“累贅”,相信大多數的人還是會傾向於反方的!
大家可以看看下面這兩個場景:
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實在走投無路,誰願意去做乞丐?!
也許有的人還會說: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那這句話是不是可以反過來這樣說呢:可恨之人必有其可憐之處。而事實上乞丐又有哪裏可恨了?他們整天出沒於街頭巷尾,過著流離的生活,吃了上頓沒下頓,還得對人低聲下氣,套用壹句時下比較流行的話:我是乞丐我容易嗎!
人之憂為吾憂,人之樂為吾樂,解憂同樂,有朋達天下。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而我們兼濟壹個小小的乞丐,根本不需要“達者”這個前提,可能妳少吃壹點零食,少泡壹會網吧,就夠壹個乞丐生活許多天。施舍壹個乞丐,實在不過是舉手之勞而已,當壹個乞丐來到妳面前時,為什麽要錯過這個行善的機會呢?而即使是身上沒帶錢,壹個善意的微笑總是不需要吝嗇的吧?我壹再強調乞丐應該給予同情和適當的施舍,其實同情又何嘗不是壹種無價的施舍呢?
朋友們,請伸出妳們的援助之手!
適當施舍,畢竟有些值得同情
也許這個世界上已經很多人鄙視乞討者了,我也很討厭乞討者,但是看到壹些乞討者,我還是會忍不住去給他們錢,我覺得並不壹定是騙妳的啊。
現在在福利院裏面的老人小孩們,大家認為可憐嗎?大家壹定會給予他們幫助和關懷吧?那在街上流落的乞丐呢,有多少人關心他們?正因為太多的騙子,使得他們更加沒有人關心,昨天在街上又看到壹個乞丐,他不乞討,光著上身,背著個麻袋,在垃圾箱揀東西吃,別人給他錢,他不要,他只要吃的東西,蛋糕店的老板給了他壹些面包,他就蹲在離店面很遠的地方吃,走來走去也不敢靠近人,離人遠遠的,離店面遠遠的。他有點健壯,可能有很多人說有身體怎麽不去工作,但這個社會上,大學畢業的人都很難找工作,更加別說壹個乞丐,就算力氣活,顧主會相信壹個乞丐麽,所以我總是會給乞丐錢,不要多少,妳零錢給壹些總不會有問題吧,沒有零錢了不給就是。這個世界上,總有人需要幫助的,今天妳幫助別人,明天,別人也會幫助妳。
適當施舍,畢竟有些值得同情!
要討論 “社會所存在的乞丐(包括職業與非職業),到底該不該施舍”這壹問題,首先就要了解什麽是乞丐,就像討論蘋果該不該吃壹樣,不知道什麽是蘋果,如何談得上吃還是不吃呢?
壹)乞丐的成因:
獲取必要的食品、衣物、錢財是文明社會的文化價值體系所贊許的行為目標,但在不平等的階級社會中,廣大底層民眾卻缺乏達到這些目標的手段,當他們僅僅靠社會所允可的手段達不到獲取必要的生活資料的目標時,他們就必須“創造”出新的手段,因為生存始終是第壹位的,為了生存這壹目標,必須“創造”新的手段,乞丐營生便是底層貧困民眾“創造”出的壹種謀生手段,盡管這種手段被社會禮俗所排斥,不為社會現存的文化價值體系所接受,但它仍被創造出來,並被後來者所學習和沿用。這是生存的需要。
這種新的手段就是通過種種方式將乞丐自身的弱者形象、苦難經歷、悲慘際遇傳達給世人,借以調動人們的同情,進而獲得人們的施舍。所謂“路討”、“行討”、“苦討”、“騙討”便聯翩而至,所謂“叫街”、“哀號”、“訴冤”、“脫軸頭”、“打單子”、“拉破頭”、“吞刀”、“耍蛇”、“裝相”、“詐騙”等等作法也系列推出
二)乞丐的地位:
形容社會上人的復雜,有所謂“三教九流”。
其中下九流:壹流巫(畫符念咒招神驅鬼的南方巫師)二流娼(明娼暗娼歌妓)三流大神(以跳唱形式治病的神仙附體的神巫)四流梆(更夫)五剃頭的(挑擔走四方的理發師)六吹手(吹鼓手、喇叭匠)七戲子(各類演員)八叫街(乞丐)九賣糖(吹糖人的)
可見,社會輿論、大眾心理都以乞丐為末流下等,都以乞丐身份為辱莫大焉的事,都以淪為乞丐作為警示規勸後人的反面教材。普通百姓的心態是如此,士紳階層更是如此。宋人袁采《袁氏世範》之《子弟當習儒業》壹文,表達的正是這種文化心態。其文曰:“士大夫之子弟,茍無世祿可守,無常產可依,而欲仰事俯育之計,莫如為儒。其才質之美,能習進士業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貴,次可以開門教授,以受束修文奉。其不能習進士業者,上可以事為劄,代箋簡為役;次可以習點讀,為童蒙之師。如不能為儒,則巫、醫、僧、道、農圃、技術,凡可以養生而不於辱先者,皆可為也。子背景之流蕩,至於為乞丐、盜竅,此最辱先之甚。”在衣冠之士們看來,淪為乞丐猶如淪為盜賊壹樣,是辱沒先人的莫大醜事,萬萬不可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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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用如下公式進行總結壹個乞丐的形成:普通百姓———乞丐———職業化
首先,其必須通過普通百姓到乞丐的轉變,但是這個轉變是很痛苦很曲折的。因為沒有人天生願意低人壹等,何況是淪為乞丐!為了生存,淪為乞丐,就要冒著辱沒先人的大不韙,忍受眾人的不齒和蔑視,這本身就足以引起任何人的同情!
既然淪為乞丐,接著就必須走向職業化,就必然產生“路討”、“行討”、“苦討”、“騙討”等行徑,正如有了奔3必然有奔4壹樣,再自然不過。也正是如此,乞丐才更加可悲,壹方面他們作為社會底層為人不齒,壹方面又要通過各種手段過得更好,以脫離這個階層,而恰恰這種抗爭行為又更大地引起人們的蔑視。假如乞丐無法將成功的將自身的弱者形象、苦難經歷、悲慘際遇傳達給世人,借以調動人們的同情,進而獲得人們的施舍,那他們如何生存?
既然我們尊重壹個弱者的生存權利,並同情弱者的處境,那就請摒棄先入為主的偏見,請對乞丐施舍吧!
適當施舍,畢竟有些值得同情!
無論在什麽時間(從古至今),什麽國家(從貧窮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到發達國家),乞丐作為壹個特殊的存在,總是不可印尼西蘇拉威西省錫江市市長西拉如丁四日表示,依照市議會通過的新法規,施舍金錢給乞丐,將會被處以入獄三個月以下或壹百五十萬印尼盾以下罰金。
據法新社報道,西拉如丁說,錫江市議會上個月通過禁止施舍金錢給乞丐或街童新法規,因良心不安而違反此規定的居民,可能面臨吃三個月牢飯。他強調,這項新法規,目的是要減少錫江不斷增加的乞丐人口。
西拉如丁表示,“這是掃蕩街頭乞丐的壹項重要決定”,並稱乞丐或街童將被處以最高三年徒刑或五百萬印尼盾以下罰金。
西拉如丁說,這項取締的配套措施是訓練乞丐就業計劃。
他指出,錫江的乞丐與街童人數已從二00六年的八百七十人攀升到今年的二千六百人。
要麽是好吃懶做,想不勞而獲的,這類人不該給.
b.把乞討當職業的.有的地方有"出門街邊跪,回家洋房睡"的說法.
C.老弱病殘者,這應該是政府社會福利建設方面的問題.
D,這是最可恨的,部分人為了個人利益,組成團夥,逼人乞討.甚至將人致殘.給這些乞丐施舍,助長了這些人的氣焰.
這名年輕的孕婦才僅僅19歲,就已經有3年多挺著大肚子在深圳街頭乞討的經歷。每次她都向行人哭訴自己的“不幸經歷”。《深圳晚報》供圖
壹名3年來長期在深圳街邊乞討,自稱湖南人、丈夫遭遇車禍的孕婦,多次被記者的鏡頭拍攝到。2006年9月5日晚,她因涉嫌欺騙,被警察帶回派出所調查。民警從這名孕婦的背包裏發現了3張銀行存款回單,在短短9天時間裏,這名“孕婦”往同壹個帳號裏存入了4250元。
當越來越多的職業乞丐走上街頭,當壹個個的乞討騙局被無情地揭穿,行走在各個城市的人們也漸漸開始學會用戒備和冷漠應對。這些“職業乞丐”背後的故事我們無從知曉,或許他們也有著許多不得已的苦衷。但是,當現行法律法規對類似乞討行為處罰依據缺失的時候,他們利用人們的同情心來獲得錢財的行為,又該如何評判?
對行乞者不要再縮回我們友愛的手。
我們應該明白:我們給出的不是錢,而是愛心。我們伸出的手,代表了我們的關愛,也代表了我們對他們作為人的尊重。
我很不願意用施舍這個詞,我很不想哪怕稍微褻瀆了我們的愛心。愛心是真誠的,自願的,無私的。我們不是來求他們的回報,不是來要他們的歌頌,我們只是希望我們友愛的手 能稍微撫慰壹下他們的心靈,告訴他們這個世界是美好的。
我不否認有很多是騙子,但誰又怎能確定他(她)就是騙子?又怎能以此為理由縮回自己的手呢?如果每次妳的愛都受到猶豫的煎熬,那說明妳的愛還不是純粹的愛。我們應當提高分辨騙子的眼光,而不是縮回我們友愛的手。
不要再憐惜了妳的手,不要再猶豫了妳的心。當我們力所能及時,主動地伸出手吧,兄弟姐妹,我相信:即使他(她)是騙子,妳的愛也壹定傳遞到了他(她)的心裏,同時也傳遞到了周圍更多人們的心裏。
隨著社會貧福兩極的分化,加上外來人口不斷的湧入城市之中,使就業危機日趨嚴重.總有人能在競爭中活下來,也總有人在競爭中倒下去.還有些人先天或後天遇到些災禍,在自身的條件下無法解決溫飽也有很多.產生乞丐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雖然我個人對於行乞不以為然,但存在就是合理,誰也不能否認.
對於這些社會弱勢群體,我相信基本上大家的意見都是能幫就幫.
再說說假乞者,相信不用我舉例,大家也能說出個形形色色來.這類人很是另人厭惡.乞丐收入比白領高可能也是大家仇視行乞者的壹個原因把.先不說是不是有這麽個人,如果可能,希望大家抽個時間去當地深入了解壹下行乞者,看看他們的收入和生活.事實只有親自去調查才會知道.我花了壹個下午的時間和他們溝通了下,還去了他們住的地方.每天都吃不飽,住的是皮搭起來的棚子.不是沒人進過扶助所,但有人逃出來了.雖然很片面,但是卻讓我相信了大多數行乞者的無奈.
而這些利用大家同情心進行乞討者,不是今天,也不是昨天,更不是這數十年才出現的.可能自數千年前就出現過了.有人說絕不施舍是為了消滅乞丐之風,怎麽消滅?難道古人們沒有想到這壹點嗎?可是這些假乞者消失了沒有?沒有!
當然對與假乞我們可以說no,可是當分不清的時候呢.
因為有假乞丐而拒絕所有的行乞者,就象因噎廢食.
也許在拒絕了假乞者的同時,我們也拒絕了那些需要幫助的弱者.拒絕了我們內心的善良.
當所有的人不再施舍的時候,會不會有人在神像下許願:下輩子當條流浪狗也不要當人了.
馬克思說過:存在就是合理!下面解釋乞丐存在原因:
貧困是長期籠罩著人類社會的壹層陰霾,人類社會產生伊始便遭遇到它,被它所困擾。貧困是引發眾多社會問題的重要經濟誘因,也是引發乞丐現象的初始根由。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貧困使乞丐得以產生並在文明社會的發展歷程中長期延續。
按照社會學的理解,貧窮“是壹種生活環境,在這種環境中,收入低,就業不充分,住房破爛,精神壓力和外界壓力都很大,在社會上他們沒有權力,難於接近受人尊敬的地位,貧民總有壹種不安全感,情緒不穩定”。(〔美〕埃弗裏特·羅吉斯等著《鄉村社會變遷》)
貧困說到底是發展不足,也即是作為社會的人的發展權利實現不足或未能得到實現。
按人的需要層次論,每個社會成員都有獲得享受自下而上資料和發展生存資料的需要。人的發展首先要滿足基本生存資料的需要,然後才能夠通過進行物質資料的生產和其他勞務,為社會服務,並在這壹過程中經歷社會化、再社會化,使自己的體力、智力獲得發展,完善和調動自己的潛能。因此,人們獲得發展資料,其中包括較高生活質量的物質條件,教育培養費用和文化娛樂、體育等等的需要,人的這種需要和權力不能得以實現或實現不充分,在社會學意義上都名之曰窮困。
如果說貧困是發展不足,那麽,在蠻荒的遠古時代,人類社會普遍處於貧困之中,當時的社會生產力極度低下,社會分工極不發達,生活資料與生產資料都極度匱乏,人們生活所必需的食品以及住房均沒有保障。然而就是在此情形下,乞丐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大量湧現,這是為何?我認為,這壹則是人們普遍貧困,沒有貧富之別,沒有貴賤之分。自然也就不會有卑賤之極的乞丐了。二則囿於資料的限制,我們已很難確知那時人們生活的具體情形了。可以這樣認為,在當時社會條件下,人們極其貧困,社會也極其貧困,所以求乞於他人終無所得。要說乞求,大家都有所乞求,都要向大自然乞求,就此而言,大家都是乞丐。但在絕對貧困的條件下又有相對富有與貧窮之分,貧窮無告的人們在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機制下,如何自救自存,只有求食於他人,求乞於社會。在當時社會條件下,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求乞者,也都可能成為施予者,人們在互為求乞、互為施予的交換中完成互濟互助的職能,從而在極度艱苦的生活條件下完成個人的生活歷程。
揆諸史籍可知: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廣大勞動人民的赤貧化使其中壹部分人走向行乞之途,貧困始終成為乞丐湧生的首要原因。歷朝歷代關於“饑荒”、“大饑”、“大荒”、“奇荒”的記載史不絕書,伴隨饑荒而至的,便是饑民遍地,流丐遍野。
在中國封建時代,貧困乃是經常性的、結構性的社會問題。究其原因,生產力的低下與長期停滯不前,生產資料的匱乏,統治階級的苛繁壓榨,周期性的社會動蕩,自然災害的頻繁都不同程度地起著作用,它們交互作用在壹起,則是農民長期生活在饑寒交迫狀態之中的根由。戰國時著名政治家、改革家李悝曾給農戶算過壹筆賬。按李悝的估算,“壹夫挾五口”的農戶,治田百畝,年產糧食壹百五十石,上交百分之十的稅,還剩壹百三十五石。壹家五口每年食用九十石,還剩四十五石。四十五石糧食折算成錢大約有壹千三百五十錢,而這些錢若用來進行春秋兩季的祭祀活動、添置衣物,尚有四百五十錢的缺口,若再遇上疾病死喪之費,以及上繳國家賦役之費,那缺口就更大了。五口之家,擁百畝土地,也算是個中等農戶了,他們在豐歲也未免於饑寒,兇年自然更差。下等農戶的情況就更慘了,通常他們除了流浪行乞以自救,別無他法。所以,在漫長的封建時代,農民經常處於破產的邊緣,他們大量轉化成流民,進而為遊民,再而為流丐,就是毫不足怪的事了。
當歷史的車輪進行到了工業社會,情況似乎有所改觀。由於社會分工的擴大,社會化大生產的全面展開,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的發展,使人類的社會生產力有了空前的提高,社會的物質財富因而極大地豐富了,人們的生活水平、生活質量較之封建農業社會有了大幅度提高,貧困問題相應地得以緩解了,但它並未消失,相對貧困仍然是壹個普遍的社會問題,人類在發展權利上的不足以及在生存權、發展權上的嚴重失衡依舊是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廣大社會成員在生產質量上的差距不是縮小而是擴大了,人們在較高的發展權利,諸如教育、衛生、社交、政治參與等方面的發展權利依然嚴重不足。
生活資料的分配不公、發展機會的嚴重失衡乃是當今貧困問題的主要表現形態,正因如此,乞丐在當今社會依然存在,並且數量可觀,究其緣由,貧困仍首當其咎,與過去不同的是,當今的貧困大多表現為相對貧困和精神貧困,當今的乞丐因而也就具有相應的時代風貌。
所以,乞丐的貧困並非指壹貧如洗,而是指大多數的相對貧困。再則,正方不能老是以單個現象(況且正方壹直未對我方提出的:騙子不應該算是乞丐的這壹觀點進行辯駁)來概括整體乞丐的狀況。就好比壹箱蘋果中出現1個爛蘋果,妳不能說整箱都是壞蘋果吧!
近日讀了壹則有關俄國作家詩人屠格涅夫的小故事。講的是在壹個大雪紛飛的夜晚,詩人正匆匆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這時,壹個乞丐出現在詩人面前,伸出乞討的手。詩人停住了腳步,摸遍了身上所有的衣袋,無奈地把手伸過去,握住了乞丐的手,很抱歉地說“:非常對不起,我今天忘記帶錢了。”乞丐的神情頓時凝固了,只有眼眶熱得發紅。乞丐用顫抖的嗓音對詩人說“:先生,這就夠了,這比給我錢更讓我滿足。”詩人和乞丐的手緊緊地握著,化開了寒冷的風雪。
坦然走過乞丐
畢淑敏
對那些慷慨解囊之人不再仰慕,對那些揚長而去之人也不再側目。
喜歡張愛玲的壹個理由,是她說自己不喜歡乞丐。凡人不敢說厭惡乞丐,特別是女性,那樣顯得多不善良啊。
乞丐是壹個現象,它把貧窮和孱弱表面化了,癱軟地體現了出來。它把人的哀助赤裸裸地表達著,讓他人在同情之後,起了幫助的欲望和收獲施予的喜悅。
於是乞丐就成了常說常新的話題,名著中的乞丐常常是睿智和淳厚的,平常人也有很多與乞丐有關的故事。聽過壹個女子講述,她最終決定嫁給丈夫,是因為那個男人在看到乞丐的時候,總是壹往情深地掬錢。某次竟把請女孩吃飯的錢悉數捧出,以至於兩個人只能空腹沿江散步(女孩的錢只夠兩人回家的路費)。女孩認定男子值得信賴,很快和他結婚了。那個衣衫不整的乞丐不知不覺中成了紅娘。當我對女孩見微知著的聰敏欣賞不已時,她臉色陡沈,說婚後不久發現丈夫狹隘虛偽,很快分道揚鑣。於是那個乞丐又在渾然不覺中成了罪人。
我茫然了,不知如何對待這個大城市眉眼上的瘤。某天和海外宗教界的朋友結伴走地鐵。骯臟的老丐裹汙濁破氈,半跪半俯地擋住了階梯,破舊草帽中,零星小幣閃著黯淡的光。氈下像槍管壹般刺出半截腿,該長著腳的地方,是壹團褐色的腐肉。情景的慘和氣味的熏,使人不得不遠遠拋下點錢,逃也似的躲開。
我知趣地退後了幾步,和朋友拉開距離。依她的慈悲和博愛,無論捐出多少,都是心意,也是隱私,我尊重地閃開為好。
她端莊地走了過去,俯身對殘疾老人說,請您讓壹讓,不要阻了通道,您沒看到人們都繞開妳走嗎?這讓大家多不方便啊。老人從地面擡起半張臉,並不答她的話,我行我素道,行行好,太太,給幾個小錢……
朋友悄然走了過去,不曾放下壹枚分幣。進入地鐵,找到站內的工作人員,她說,通道上有個乞丐,妨礙了交通,請妳們敦促他走開。
我無聲地看著這壹切,心想不給錢尚能理解,比如恰逢心緒不佳,無有余力關顧他人,但找了公安驅趕老丐,是不是也嫌過嚴?忍不住替她找理由,說,我看到報載,有些乞丐騙吃騙喝,白天在街上討乞衣衫襤褸,下了班之後,西裝革履地下館子。有的幹脆以此為業,幾年下來,居然在鄉下起樓造屋成了當地首富。想妳壹眼看出那乞丐正是這路人等?
朋友笑了,說我哪有這份神功。妳說的那些事例我也在報上看過。具體到這位老人,沒有證據,我們不可以隨便懷疑。我疑惑道,既然妳不認為他是壞人,為何不施舍?
朋友道,可我也不能判斷出他是否真的貧病無告,難以自食其力啊。
我說,這卻難了。每個人在掏腰包施舍之前,難道還要雇個私人偵探,壹壹查訪乞丐們的收入情況嗎?
朋友正色道,這正是現代社會的為難之處。農耕社會,誰個窮誰個真無助,十裏八鄉的人都心裏有數。進入信息社會了,人員大量流動,我們知道火星幾日幾時幾分大沖,壹般人卻無法掌握乞丐們的真實背景。
我說,那怎麽辦呢?有些乞丐擋住妳的路,展示他們的殘疾和可怕,嚇得妳不得不甩錢。幾個人同行,若妳袖手而過,就顯出小氣和不仁,壓力也挺大啊。
朋友說,我是從不在馬路邊施舍的。那樣不是仁慈,而是愚蠢。當然了,我不敢說馬路邊的每壹個人都不該救助,但救助,也要有現代的意識。妳給了壹點錢,他就叩頭,他靠出賣尊嚴得到金錢,妳收獲了廉價的欲望滿足。妳的那幾個小錢,是不配得到這樣的回報的。他輕易地以頭觸地,因為他已不看重自我。那種靠展示生理惡疾,壓榨人們的感官,更是壹種潛在的威脅和逼迫。利用醜惡博得金錢,古來就被稱為“惡乞”,被人所不齒。如果妳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卻助長了不良之風,不正與妳善良的願望相悖嗎!
我聽得點頭,又問,那我們如何施舍呢?
朋友說,要有正式的慈善機構來負責這些事務。它要接受各方面的監督,來有來路,去有去廂,壹清二白才能把好鋼使在刀刃上,又省了普通民眾的甄別之難。
從那以後,我可以坦然走過乞丐身旁。對那些慷慨解囊之人不再仰慕,對那些揚長而去之人也不再側目。當然了,也積極向正規機構捐助並期待他們的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