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沒有火藥,沒有紙張,人們便用火燒竹子,使之爆裂發聲,以驅逐瘟神,這當然是迷信,但卻反映了古代勞動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願望。
到了唐朝,鞭炮又被人們稱為“爆竿”,大概是將壹支較長的竹竿逐節燃燒,連續發出爆破之聲。南昌詩人來鵠的《早春》詩句:“新歷才將半紙開,小亭猶聚爆竿灰。寫的就是當時春節燃燒竹竿的情景。
後來,煉丹家經過不斷的化學試驗,發現硝石、硫黃和木炭合在壹起能引起燃燒和爆炸,於是發明了火藥。有人將火藥裝在竹筒裏燃放,聲音更大,使得火燒竹子這壹古老習俗發生了根本變化。北宋時,民間已經出現了用卷紙裹著火藥的燃放物,還有丹響和雙響的區別,改名“爆仗”,後又改為“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