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教 從 壹 開 始 形 成 , 就 從 事 或 參 與 葬 禮 。 以 後 道 門 葬 禮 , 或 者 說 道 教 對 葬 禮 的 參 與 , 成 為 中 國 民 俗 的 壹 部 分 。 中 國 人 重 視 養 生 送 死 。 儒 家 所 說 的 慎 終 追 遠 , 就 是 重 視 死 亡 與 追 念 先 祖 的 連 接 , 要 求 通 過 壹 定 的 儀 式 加 以 表 現 , 也 加 以 強 化 其 間 的 觀 念 。 儒 家 的 禮 儀 , 比 較 具 備 理 性 色 彩 , 而 民 間 以 及 上 層 社 會 , 都 有 壹 些 帶 有 宗 教 性 的 儀 式 。 其 中 主 要 是 讓 亡 靈 得 到 安 寧 , 同 時 要 人 鬼 分 途 , 死 亡 的 陰 影 不 再 籠 罩 活 人 , 保 證 活 人 的 平 安 。 同 時 , 古 人 又 重 視 死 者 的 亡 靈 能 夠 上 天 堂 , 與 諸 神 和 先 祖 同 在 。 西 漢 文 帝 時 下 葬 的 馬 王 堆 漢 墓 出 土 的 帛 畫 中 , 有 引 導 婦 人 即 墓 主 過 壹 橋 走 向 天 堂 , 前 有 壹 人 奉 獻 壹 盤 , 盤 中 盛 金 丹 的 場 景 , 可 見 當 時 人 已 經 將 亡 靈 升 天 與 方 士 ( 即 道 教 的 前 身 ) 的 燒 煉 金 丹 、 服 食 成 仙 的 觀 念 結 合 在 壹 起 。 這 些 都 是 後 來 道 教 葬 禮 形 成 的 重 要 觀 念 基 礎 。
早 期 道 教 教 派 主 要 在 民 間 活 動 , 所 以 參 與 民 間 的 葬 禮 幾 乎 是 題 中 應 有 之 義 。 比 如 墓 門 解 除 ( 壹 種 為 死 者 墓 室 舉 行 的 法 術 儀 式 , 意 在 使 人 鬼 分 途 , 同 時 也 包 含 鎮 墓 功 能 ) , 解 除 復 連 ( 使 造 成 死 亡 的 厄 運 和 晦 氣 不 幹 擾 活 人 ) , 都 是 經 常 性 的 活 動 。 以 後 在 發 展 中 , 葬 禮 的 內 涵 逐 漸 突 出 孝 的 主 題 。 強 調 經 過 道 士 作 法 , 使 亡 者 早 升 天 堂 , 使 已 亡 的 祖 先 早 日 脫 離 幽 冥 之 苦 。 這 類 活 動 , 很 早 就 成 為 民 間 常 行 的 風 俗 。 唐 代 , 玄 宗 時 規 定 , 不 準 士 庶 之 家 平 時 與 僧 尼 道 士 往 來 , 但 在 家 中 的 吉 兇 需 作 齋 時 , 先 於 州 縣 陳 牒 通 知 寺 觀 , 才 能 準 許 前 往 。 可 見 , 兇 事 用 僧 道 , 在 當 時 早 成 風 俗 。 明 代 , 朱 元 璋 重 視 道 教 及 佛 教 在 民 間 喪 葬 習 俗 中 的 地 位 和 影 響 , 但 認 為 應 當 制 為 定 式 。 所 以 他 讓 人 編 纂 《 大 明 立 成 玄 教 齋 醮 儀 》 , 並 且 親 為 撰 序 , 稱 : 「 官 民 之 家 , 若 有 喪 事 , 非 僧 非 道 難 以 殯 送 。 若 不 用 此 二 家 殯 送 , 則 父 母 為 子 孫 者 是 為 不 慈 , 子 為 父 母 是 為 不 孝 , 恥 見 鄰 裏 。 」 這 位 壹 度 做 過 和 尚 的 皇 帝 知 道 民 間 用 佛 道 二 教 送 葬 的 習 俗 根 深 蒂 固 , 所 以 制 為 定 式 , 以 加 統 壹 , 並 且 由 之 推 行 孝 慈 的 宣 傳 。 明 代 的 儒 生 , 多 有 對 道 教 和 佛 教 參 與 民 喪 俗 抱 批 評 態 度 的 , 但 並 沒 有 能 夠 阻 塞 其 源 。 有 位 叫 王 朗 川 的 說 : 「 今 世 喪 家 , 用 僧 道 作 齋 , 或 用 水 陸 會 , 寫 經 造 像 , 雲 為 死 者 減 罪 惡 , 必 生 天 堂 , 受 種 種 快 樂 ; 不 為 , 則 入 地 獄 。 甚 者 , 日 則 孝 子 沿 街 隨 僧 迎 經 , 夜 則 破 獄 照 星 。 或 作 人 物 戲 具 , 講 經 唱 法 ; 或 男 女 夜 出 迎 靈 。 法 禁 不 能 , 理 喻 不 曉 。 士 人 家 變 復 為 此 , 曰 未 能 脫 俗 , 聊 復 爾 爾 。 」 ( 明 ● 王 朗 川 《 言 行 匯 輯 》 ) 他 所 說 的 士 人 家 , 主 要 指 那 些 讀 過 儒 書 的 士 大 夫 , 他 們 作 為 儒 門 中 人 , 照 理 應 該 維 護 聖 人 的 教 誡 , 不 找 僧 人 和 道 士 參 與 葬 禮 , 但 卻 不